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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6日,记者从市教育局获悉,我市《关于2015年中小学假期安排有关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出炉。市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2015年寒假时间为2015年2月6日至3月5日,普通高中寒假时间为2015年2月12日至3月5日。 今年县域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具体放假起止时间由各县市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并于1月16日前书面报市教育局备案。全市普通高中和市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放假时间由市教育局统一安排。“今年省教育厅只规定了寒暑假总时长,将具体时间下放给市确定,市教育局也本着进一步放权的原则,让各县市根据各自实际确定放假时间。”市教育局基教科工作人员表示。
根据《通知》要求,市区义务教育阶段2015年暑假时间为2015年7月6日至8月31日,9月1日开学;普通高中暑假时间为2015年7月13日至8月30日,8月31日报到,9月1日开学。暑假放假时间含农忙假期,如在其他时间安排农忙假期,须经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并报市教育局备案,暑假时间可相应缩短。
2015年中小学公共节假日安排原则上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无特殊情况,不再另行通知。学校因故需要调整节假日安排,以及因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中考和高考等考试而耽误的学生正常上课时间,可按照对等时间进行调整,须至少提前3天报市教育局同意并报省教育厅备案后方可进行调整,调整方案要向社会公布。
教育部门还规定,学校不得占用寒暑假期集体组织学生军训。各县市区和学校不得以任何借口在假期要求或组织学生集体到校上课、补课或统一组织自习,不得以任何形式参与、组织学生参加各类辅导培训班,禁止学校在假期联合或将校舍租借给社会力量办学机构用于开办补习班、培训班,禁止和严肃查处教师有偿家教,坚决杜绝违规办学行为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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