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病难、看病贵”是一个全社会都关注的民生话题。自2012年6月起,潍坊市县级及以下医保、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逐步探索推行“先看病后付费”试点,不到一年,就已经惠及5万多名出院病人。 据了解,目前潍坊14个县市区(开发区)的126个医保、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都已开展了“先看病后付费”试点,这一制度如一股春风,让潍坊人民感到温暖,更进一步改善了潍坊地区医疗环境和医患关系。
实行“先看病后付费”的就医流程是,医院门诊接诊医生对需要住院治疗的患者,初步审查是否符合“先看病后付费”要求,住院处核对病人的参保、参合证件和身份,确定患者医保(职工医保、居民医保或新农合)类别,与病人签订《住院费用结算协议书》,办理住院手续。未带医保、新农合医疗证的暂收其押金,病人将有关证件交医院后,再办理“先看病后付费”相关手续。
各医院的医保和新农合办公室工作人员每天到科室对前一天收治住院的病人身份及是否符合报销条件进一步进行核实,将符合条件的入院病人的基本情况录入微机备案,对不符合条件的不实行“先看病后付费”。
对出院未结算、恶意欠费的患者,各医院统计上报县市区新农合办、医保机构;对于未还清既往欠费的患者,不再享受“先看病后付费”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