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加分调整后,取消了哪些加分项目?保留的还能加几分?夏季高考使用全国卷有没有时间表?这一直是很多家长关心的问题。4月16日,山东省教育厅通报了我省调整高考加分政策的情况和夏季高考推进使用全国卷的情况。 加分政策 去年底制定方案,近期获批复 近年来,社会各界更加关注教育公平,对规范高考加分的呼声也越来越高。去年9月份,国务院出台《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要求清理和减少考试加分项目。12月份,教育部等5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项目和分值的意见》,明确了减少和规范的高考加分项目,同时要求各省(区、市)研究制定本地调整规范高考加分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上述要求,从去年年底,我省对调整和规范高考加分政策进行了认真的调研分析,广泛征求了各方面意见,在遵循国家调整高考加分基本原则,充分考虑我省实际,并借鉴外省(区、市)做法的基础上,制定了《调整和规范高考加分工作实施方案》,近期获得教育部批复同意。 我省现行的高考加分政策,是2012年根据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调整部分高考加分项目和进一步加强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制定出台,经教育部批准,2014年开始实施的。加分项目均在教育部规定政策范围内,没有山东省自定的加分政策。 共保留五项扶持性加分项目 “根据国家的调整思路,我省调整的原则是:严格执行国家规定,按要求对我省的加分项目和分值作相应的调整,该取消的全部取消,该扶持的予以保留,不设任何省定加分项目。”省教育厅工作人员表示,此次政策调整,一是对国家明令取消的“体育特长生”等5项鼓励性加分项目予以取消;二是对国家明确保留的“烈士子女”等5项全国性扶持性加分项目予以保留;三是对个别保留项目的加(降)分分值进行调整。
烈士子女高考成绩总分低于高校调档分数线20分以内的考生,可以向高校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可在其高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可在其高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其高考成绩总分低于高校调档分数线10分之内的,可以向高校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山区、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其高考成绩总分低于省属高校调档分数线5分之内的,可以向省属高校投档,由省属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少数民族考生加分调至5分
此次调整,少数民族考生加分政策的执行区域范围与往年相比没有变化,但分值和适用学校有所改变,而且设定了过渡期。分值由10分调整到5分;适用学校调整为只适用于省属高校录取投档时。另外,执行政策时间仅限今明两年,2017年将全部取消。
我省教育厅工作人员对于这种调整解释称,此次调整主要考虑三方面:出于民族团结,我省少数民族考生与汉族考生相比享受的教育条件基本没有语言差别,但为了体现对少数民族考生的适当照顾,我省仍积极争取教育部同意执行少数民族加分政策;促进教育公平,减少高考加分项目为大势所趋,多数省份取消或降低了该加分项目,为体现公平理应适当降低分值、并限定适用高校范围;为了保持平稳过渡,有必要设定缓冲期,此次调整设定了2年的过渡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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