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注册

便捷登录,只需一步

微信登录,快人一步

搜索
查看: 24474|回复: 0

潍坊“歪嘴”法官枉法裁判制造冤案曝光举报

[复制链接]

2

主题

0

回帖

2

积分

论坛新人

wfits币
0 个
注册时间
2015-4-17
UID
108850
发表于 2015-4-17 16:5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法官有权就任性
——山东潍坊昌乐县东南庄李佩章实名曝光:法官何忠义刑讯逼供枉法裁判制造冤案

事件回放:李佩章搬新家,老家久未住,1998.6.24日下午发现紧邻西邻靠近北房树苗被折,北房西窗玻璃被砸,西墙下被扔进很多垃圾,就在家里骂了几声,张兰英婆媳听到后即闯入李佩章老家中辱骂,李佩章因有高血压怕生气,李佩章妻子推着李佩章离开老家,回新家,张兰英婆媳又跟骂到李佩章新家门口,74岁的张兰英就坐在李佩章新家门口不起来,李佩章无奈就到村大队找村干部来处理!

    而法官何忠义对这种以邻为壑的不道德行为,闯入公民家中辱骂,倚老卖老,强词夺理,又追骂到新家门口,竟然认为是李佩章引发争端,不顾事实真相就逮捕李佩章,枉法裁判,制造冤狱!难道中国人在家里抗议几声,日本鬼子就闯入中国,诬陷中国人闹事,这个法官就认为日本鬼子有理吗?中国人就该逮捕?
平面图.png
张兰英起诉状:



张兰英起诉状.jpg

昌乐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
昌乐法院判决书1.jpg
昌乐判决书.jpg
李佩章脚X片:
李佩章脚X射线片1.jpg
李佩章残疾的脚:
脚.jpg
张兰英入院记录:
入院记录1小.jpg



一、在入院记录中张兰英自述(可靠):1小时前,被人推倒,臀部着地,当时无意识丧失,不敢坐站,无头痛、头晕,无胸闷、心慌,未行任何处理,急来我院,门诊以胸11椎体压缩性骨折收住院,伤后双下肢无痛、麻,无大小便失禁。……全身皮肤未见皮疹、浅表淋巴结未触及肿大……皮肤、粘膜无黄染……

这充分证明:张兰英指控李佩章追赶,用脚跺倒并连跺好几脚,是歪曲事实!张兰英儿媳张丽萍诱使马传红刘洪兰等人抄写的“跺倒、脚印”等证言,是假证!
马传红证词小.jpg

二、证人马传红作伪证

    事发是,只有四人在场,张兰英婆媳,李佩章夫妇。李佩章小儿拦打(不在现场),李佩章追打,纯属捏造。马传红是原告的亲侄媳妇,这在农村是非常近的关系,马传红当时不在现场;张兰英的儿媳张莉萍利用自己的侄媳妇马传红不懂法,诱使其抄写了一份假证:声称自己亲眼看见申诉人一脚跺倒张兰英,又连跺数脚。

而马传红在昌乐县人民医院张兰英住院病历、昌乐县人民法院关于张兰英伤情鉴定书中“张兰英自述被推倒一说”的事实面前不得不承认:自己当时不在现场,是违背了良心做了伪证。证人都承认做了伪证,一位农村妇女知错能改,法官却认定假证,难道不奇怪吗?

刘洪兰11月6日证言
刘洪兰新证词扫描.jpg


李友山11月2日证言
李友山新证词扫描.jpg


刘洪兰李友山也都承认原来证词是抄的张丽萍早已写好的。
法医鉴定笔录.jpg

1副.jpg

2.jpg




三、张兰英婆媳指控前后矛盾:6.24刚到医院对医生说是推倒,跌伤,无意识丧失;6.29对法医说是跺伤胸背部,当时晕倒;6.30让证人抄写的假证是跺倒,脚印在腰部,而胸背部却无脚印!跺倒比推倒更不可信!假设腰部真有脚印,此脚印就一定是被告的吗,经过取证吗?脚印和被告的鞋一致吗?当时李佩章离开现场去找大队干部。如果李佩章追打张兰英婆媳,为什么张兰英婆媳不往自己家跑,反而到了李佩章新家门口?法官何忠义不顾矛盾事实,就逮捕毒打刑讯逼供!

四、更关键的是:申诉人没有跺伤原告的能力

申诉人在1994年劳动时,不幸受重伤,一只脚大面积粉碎骨折,造成该脚骨头严重错位、歪斜,至今还用三根钢针连着(有X片为证),严重畸形,自己走路都疼,一只脚站都站不住,如何抬起另一只脚去跺倒一个74岁的老婆子?这是多么荒唐!这和“处女**案”不是一样荒唐吗?
五、这是一件简单的自诉案件,主审法官何忠义不顾案情矛盾重重,不顾李佩章是严重残疾老人,有高血压,不理会李佩章积极到庭应诉,亲自把李佩章以询问为由骗走逮捕,不顾法官身份毒打、对李佩章刑讯逼供,李佩章辩护律师要求证人出庭质证,主审法官却不理睬!何忠义此前多起枉法裁判,在昌乐县影响极坏,但都平安无事,原来的法院领导是谁在庇护腐败分子?
原告婆媳到李佩章老家里辱骂,李佩章被逼无奈离开老家回新家,原告婆媳又追骂到李佩章新家门口,74岁小脚老婆自己跌倒(原告坐在被告新家门口为证,李佩章新家离张兰英家30米),跺倒比推倒更不可信,原审法院主审法官何忠义却偏听偏信,就先逮捕,又毒打,以跺倒假证为依据认定李佩章跺倒了张兰英,明显存在认定事实错误!潍坊中院以“马传红证言已经原审法院确认,没有足够的证据证明张兰英的伤不是你所致”为由,驳回!张兰英儿媳张丽萍诱使马传红刘洪兰等人抄写的“跺倒、脚印”等证言,是假证!法院却坚持假证!更为荒唐的是让李佩章自证无罪,法院连“谁主张,谁举证”的诉讼原则,都忘了吗?新《刑事诉讼法》第四十九条:“公诉案件中被告人有罪的举证责任由人民检察院承担,自诉案件中被告人有罪的举证责任由自诉人承担”。法院这不是有罪推定吗?张兰英的伤是自己坐倒在地造成,有伤就一定赖在李佩章身上吗?歪曲事实,捏造证据的、做假证的不负责任!无跺人能力的却被认定跺倒她人!判刑2年!这还是人民的法院吗?错抓了就非判有罪不行吗?    申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一)有新的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二)据以定罪量刑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依法应当予以排除,或者证明案件事实的主要证据之间存在矛盾的;”前两款情形,人民法院应当重新审判。故依法请求山东高级人民法院对此案直接进行复查重审!或指定其他法院复查重审!也可以召开有律师、新闻媒体等参加的听证会,让人民群众真正在每一个司法案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申诉人:李佩章

欢迎知情人提供线索,希有识之士提供法律援助,欢迎关注本案进展。   

  联系方式:13153670167  E-mail:13153670167@163.com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投诉举报|客服微信号:ppm0536|今潍网-潍坊论坛 ( 鲁ICP备14032312号 )

GMT+8, 2024-11-29 08:01 , Processed in 0.091230 second(s), 34 queries , Gzip On.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