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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9日上午,2015年第一批山东省政府一般债券360亿元在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成功发行。
据省财政厅国库处处长刘仁民介绍,经国务院批准,今年全国36个省(市)全部实行地方政府债券自发自还改革,我省本次发行的360亿元一般债券中,新增债券155亿元,置换债券205亿元。按期限分,3年期、5年期、7年期和10年期债券分别为72亿元、108亿元、108亿元和72亿元,中标年利率分别为2.87%、3.20%、3.46%和3.49%。经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综合评定,2015年第一批山东省政府一般债券信用级别为AAA。
刘仁民告诉记者,新增债券资金将依法用于公益性资本支出,优先保障在建项目后续融资,重点支持保障性安居工程、公路、铁路、水利、城市地下管网、智慧城市、农村基础设施等重大公益性项目建设。置换债券资金将按规定用来置换审计认定的到期债务,优化存量结构,降低利息负担,充分发挥政府债券在稳增长、防风险、惠民生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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