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州的刘某和司某合伙做生意多年,但因经营不善,两人都是负债累累。刘某被债主追得太急,于是,他便找到司某商量对策,然而司某的日子也不好过。两位“难兄难弟”竟想出“歪招”,打算用司某朋友的私家车做“文章”。他们借来朋友的车后,找人伪造了该车的登记证书,这样车主就成了司某。于是,两人用伪造车辆登记证书作抵押,向他人借款,骗取89000元。刘某和司某本想“空手套白狼”,却最终形迹败露。8月21日,记者从青州市人民法院获悉,刘某、司某因犯合同诈骗罪,均被判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 家住青州城区的司某、刘某二人,合伙做生意多年,但由于经营不善,导致债务缠身。2011年年底,刘某的日子很不好过,门槛都快被债主“踏破”了。 于是,刘某找到司某称,他现在急用钱,希望兄弟能够想想办法。但司某的境况并不比他好,两人便商议向别人借款救急。刘某找到以前曾借款给他的李先生,打算借款10万元,李先生同意借款,但要求提供财产担保,这可难坏了他俩。两人急中生智,想出以伪造的车辆登记证书骗取抵押借款之计。司某想到,朋友有一辆帕萨特轿车,可以借来在这辆车上做“文章”。借来帕萨特轿车后,司某就把车牌号提供给刘某,刘某通过街上的小广告找到一个专做假证的人,花了四百元,用该车的车牌号伪造了一本车辆登记证书。一切准备妥当,空车抵押借款的计划终于可以实施了。假证做好之后,刘某便联系李先生,李先生提出要看看车,司某、刘某便开着朋友的帕萨特轿车赶到约定地点,李先生看过车后,终于同意借款。 李先生按照月息11%扣留了利息,实际借款数额只有89000元。2011年12月中旬,司某收到李先生通过银行汇来的借款,取钱之后,司某将其中2万元用于偿还个人债务,将6万元交给刘某使用,剩余的9000元则被自己挥霍了。 借款到期后,司某、刘某却不见了,李先生觉得事有蹊跷便到车管所查询,发现司某提供的车辆登记证书是伪造的。李先生遂向公安机关报警,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后,先后将司某、刘某抓获归案。 (记者 陈怀禹 通讯员 安兆宝 郑学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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