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中远重工科技有限公司 “农业机械和新能源汽车外观覆盖件加工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告 潍坊中远重工科技有限公司委托江苏诚智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进行农业机械和新能源汽车外观覆盖件加工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管理办法》(环发2006【28号】)的规定,现进行社会二次公示。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农业机械和新能源汽车外观覆盖件加工生产项目 建设单位:潍坊中远重工科技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朱晓峰 通讯地址:山东省潍坊市潍城区符山镇南大于河村 邮政编码:261021 建设性质:C3311金属结构制造 建设地点:潍坊市潍城区乐埠山创新科技产业园区内,殷大路以西,潍昌路以南 项目投资:65000万元 项目用地:97384平方米(合146.1亩) 建设规模:该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97384平方米(约146.1亩),规划净用地面积81067平方米(约121.6亩),规划总建筑面积49884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94668平方米),其中建设1F车间4栋44784平方米、5F研发楼1栋5050平方米、警卫室50平方米。同时购置安装相关生产设备。项目建成后正常年生产10万套农业机械和新能源汽车外观覆盖件。 二、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概述 本项目施工期主要环境问题为施工废水、废气、噪声、固废及水土流失等;营运期主要环境问题为① 生活废水;② 设备房及车辆噪声等;③ 厨房油烟及燃气废气、机动车尾气、中水站及垃圾收集点臭气。 三、预防、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施工期污染防治对策: ① 项目设置临时污水收集管道,接入市政管网、严禁随意排放; ② 实施文明施工,加强施工现场管理,及时清理场地、基础施工与装修过程中施工场地作业面的二次扬尘及粉状物料在搬运、使用过程中的二次扬尘,以最大限度地控制施工扬尘对大气环境的影响; ③ 严格施工时间,严禁在中午休息时间及晚间休息时间内施工。 2、营运期污染防治对策: ① 大气污染防治:拟建项目汽车废气主要是在汽车停靠和启动时排放的机动车尾气,车辆进出停车场减少车辆怠速时间,减少废气的排放。同时通过加强地上停车场周边的绿化,优选对机动车尾气净化能力强的植物品种净化汽车排放尾气;厨房油烟经抽油烟机、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沿烟气管道高空外排;项目区内产生的生活垃圾通过分类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时统一清运处理。实施垃圾分类存放,使用加盖垃圾桶实现垃圾存放封闭化,及时清运垃圾房的垃圾,做到日产日清,同时对项目区内部的垃圾收集点周围进行绿化,降低垃圾产生的气味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定期对垃圾收集点进行清洁、消毒,以减少蚊蝇,生活垃圾产生的臭气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不良影响。 ② 水污染防治:本项目采用雨、污分流排水,废水排至化粪池预处理后排至城市污水管线,进入潍坊市城西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后出水水质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中的一级A类排放标准。 ③ 项目建成后所产生的噪声源主要是特定的机械设备噪声和机动车辆进出噪声,但只要项目能按本报告书中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中的要求,积极地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则本项目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是可以控制在有关要求的允许范围之内的。充分考虑周边道路交通噪声对本项目所产生的不利影响,建议建设单位在成本控制的前提下,尽可能在临街楼使用隔声、吸声材料,建议门窗使用双层玻璃,减少交通噪声对临街居民的影响。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最终成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拟建项目需要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建设单位委托江苏诚智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承担本项目的环评工作。本项目的环评工作成果为《潍坊中远重工科技有限公司农业机械和新能源汽车外观覆盖件加工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五、公众参与 除以上影响和环保措施外,可能还有其它影响和环保措施,为使项目建设对环境的影响降低到最低限度,实现区域环境和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在报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前,我们进行本次公众参与调查活动,请您参与项目的环境决策,把您关心的环境或其他与项目有关的问题,反馈项目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一定把您的宝贵意见落实到实处。 公众如需了解有关详细内容,可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索取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期限为2015年11月20日至2015年12月5日。 六、联系方式 1、项目建设单位的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潍坊中远重工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山东省潍坊市潍城区符山镇南大于河村 联系人:侯伟忠 联系电话:18654706813 2、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江苏诚智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徐州市新城区绿地商务城蓝海二期B座15层 联系人:范明顺 联系电话:15053673323 公告发布单位:潍坊中远重工科技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15.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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