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5日下午,临朐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经过5天的连续奋战,将2月10下午发生在临朐县黄龙路龙岗段,一辆轻型货车致一名彝族女孩受伤后逃逸的违法嫌疑人辛某某及肇事车辆查获,为春节期间发生的这起肇事逃逸案画上了一个圆满的句号。 2月10日15时50分许,临朐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事故处理中队民警接到报警,临朐县黄(青州市黄楼镇)--龙(临朐县龙山高新技术产业园)路龙岗邮政局北侧,发生一起交通肇事逃逸案。一辆由南北行的轻型普通货车将在路边一名7岁彝族女孩撞伤后逃逸。 接报后,值班民警立即赶赴现场,经仔细勘查现场,提取了肇事逃逸车辆遗落的一块前保险杠碎片,民警走访群众中了解到肇事车辆为一台灰色小型货车,由于肇事车辆发生事故后迅速逃逸,目击者没有记清车牌,给侦破工作带来了一定难度。由于案发春节期间,受伤者又为跟随父母打工到临朐的彝族女童,一度被社会各界群众广泛关注。为此,临朐交警大队领导高度重视,专门成立专案组,办案民警放弃节日期间与家人团聚和走亲访友的机会,全力以赴侦破此案。 办案民警通过调查走访群众,调取案发附近的监控录像,从海量的汽车信息中反复检索查询肇事车辆,最终在临朐县通往青州市的一处治安卡口中,发现了肇事车右前方保险杠有破碎痕迹的重要线索,确定一台悬挂鲁G6XXXQ牌照的轻型货车有重大交通肇事嫌疑。2月15日上午,办案民警赶赴青州市五里镇石庙村,将肇事逃逸嫌疑人辛某某(临朐县山旺镇人)依法传唤,并将藏匿在石庙村西边山上一鸭棚内的肇事嫌疑车辆鲁G6XXXQ查获。经民警现场比对,鲁G6XXXQ轻型货车就是“2.10”肇事逃逸车辆,驾驶人辛某某也对“2.10”肇事逃逸案供认不讳。 原来,2月10日下午15时50分,现年49岁的辛某某驾驶鲁G6XXXQ(车主为青州市五里镇石庙村郝某某)到临朐县走亲戚时,行经黄龙路龙岗村邮政局路段,在躲避一对行车辆时,不慎将路边一广告牌撞坏,将在路边玩耍的7岁彝族女孩啊苦么惹作撞伤,因害怕经济赔偿便驾车逃逸,到头来还是难逃法网。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辛某某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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