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梁叔在重生 于 2016-3-3 08:44 编辑
1月17日,安丘一男子酒后无证驾驶轿车将乘坐电动三轮车的一家四口撞翻,造成一名受害人颅脑损伤构成重伤。2月29日,孙某被执行逮捕。
1月17日14时许,安丘市景芝镇一青年孙某,喝了半斤白酒后无证驾驶一辆大众轿车,沿该镇青年路由南向北行驶。当行至宋官疃农村商业银行处时,竟逆行至公路另一侧,将由北向南行驶的一辆电动三轮车撞翻。 电动三轮车上一家四口均不同程度受伤,其中驾驶三轮车的李某及小儿子受伤较轻,但李某的大儿子被撞至颅脑损伤,并构成重伤,现仍在重症监护室抢救;李某的妻子肋骨、盆骨等多处骨折,目前在院治疗。事故发生后,事故科民警及时进行现场勘查,将嫌疑人孙某传唤至公安机关并进行酒精浓度测试。经检测孙某为酒后驾驶机动车辆,且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负事故全部责任。
出生于1990年的犯罪嫌疑人孙某,他对当时酒后驾驶机动车交通肇事的行为非常后悔。然而,之前在外打工的孙某并没有太大的经济能力赔偿对方,除了对不起对方的家庭,他对自己的家人也非常愧疚。 2月22日,犯罪嫌疑人因交通肇事罪被安丘市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29日,经安丘市人民检察院批准,公安局依法对犯罪嫌疑人孙某执行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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