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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潍坊市2016年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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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3-9 16:3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一、根据山东省2015年的统计数字,2016年赔偿标准如下: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1545元。
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9854元。
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2930元。
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8748元。
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1195元。
二、赔偿项目:
(一)一般伤害赔偿范围:
1、医疗费:包括住院费、挂号费、门诊费、其他医疗费用。
2、误工费:以实际损失为准,需要提供相关证据。
3、护理费:以护理人员的实际误工损失为准,或者参照护工标准。
4、交通费:住院期间实际发生的交通费。
5、住院伙食补助费:可参照当地公务员差旅费标准。
6、营养费:一般通过司法鉴定予以确认。
(二)因伤致残的赔偿范围:
1、残疾赔偿金:从十级到一级,十级最轻,一级最重,区分农村、城镇、城乡结合标准,赔偿金数额根据伤残等级计算。
2、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
3、被扶养人生活费:按照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计算,关键要看伤残人员丧失劳动能力程度,然后区分被抚养年限及抚养人人数。
4、康复费:实际发生的,并且是必要的康复费用,一般需要鉴定。
5、护理费:主要指因康复治疗和后续治疗所发生的护理费用。
6、后续治疗费:需要鉴定予以确定或者带实际发生时再主张赔偿。
(三)受害人死亡的赔偿范围:
1、丧葬费:6个月的城镇职工月平均工资。
2、被抚养人生活费:根据消费支出确定,区分被抚养年限及抚养人人数。
3、死亡赔偿金:分60岁以下,61到74周岁之间,75周岁以上分别计算。
4、交通费: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的交通费。
5、误工损失: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造成的误工损失。
6、住宿费: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合理住宿费。
(四)精神损害抚慰金:区分侵权人是个人还是单位予以赔偿,赔偿数额在1000到100000元不等。
(五)财产损失:以实际损失为准。
(六)鉴定费、评估费:以正式票据为准。
潍坊律师简介:

王学德律师(电话15065687687),毕业于山东大学,获得法学学士学位,是司法部注册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交通事故、工伤赔偿专家律师,至今已有10余年的法学理论研究与法律实践工作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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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3-9 16:35 | 显示全部楼层
生活服务里有律师在线这个版块,您发现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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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4-19 10:32 | 显示全部楼层
草根段子手 发表于 2016-3-9 16:35
生活服务里有律师在线这个版块,您发现了吗

知道啊,放在潍坊生活版块里更贴近老百姓,有利于传播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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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4-19 11:06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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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4-19 11:18 | 显示全部楼层
山东潍坊律师 发表于 2016-4-19 10:32
知道啊,放在潍坊生活版块里更贴近老百姓,有利于传播知识。

潍坊生活版块以潍坊新闻为主。

多和网友们互动他们不就关注你了嘛!多互动才会有客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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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9-22 22:24 | 显示全部楼层
2016年取消农业户口对交通事故赔偿有影响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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