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经潍坊市公安局与潍坊市保安服务总公司商定,由潍坊市保安服务总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巡控队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人员身份性质不具有人民警察身份和执法权,由潍坊市保安服务总公司与巡控队员签订劳动合同,到潍坊市公安局从事警务辅助性工作。
二招聘计划和职位 计划招聘巡控队员70名。
三招聘范围和报考条件 (一)全日制大学专科毕业以上文化程度(部队复退军人学历可放宽至高中或中专) (二)具有潍坊市常住户口,年龄在18周岁至28周岁(1988年4月1日至1998年4月1日期间出生),限男性。 (三)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四)拥护中国**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 (五)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六)身体健康,体形端正,外观无明显疾病特征,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无色觉异常,无文身,无肢体功能障碍,身高在1.70米以上,体重不低于、不超过规定标准,裸眼视力均在4.8以上。 (七)部队复退军人、警校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曾被辞退或者开除的; 3、曾在公安部门工作,自动辞职的; 4、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5、因贪污盗窃、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受到党纪、政纪处理的; 6、有道德败坏等不良行为的; 7、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8、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9、家族或本人有遗传传染病、精神病史的; 10、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报名时间:2016年4月18日至4月21日 上午9:00—11:30 下午13:30—17:00
报名地点:潍坊市人民警察训练基地教学楼一楼(地址: 坊子新区崇文街中段路北)
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凡符合本简章报考条件要求者,可在规定时间内持《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报考人员自行下载填写打印)、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及其他材料(退役军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以上所提供的证件均为原件,同时提供复印件各1份。另交近期1寸同底彩色免冠照片3张,不得委托他人代办手续。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取消资格。
五考试考试包括体能测试、笔试、面试等步骤,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一)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内容为1000米跑和4×10米折返跑,测试项目及标准,参照有关规定执行。体能测试为达标性测试,成绩不计入报考人员总成绩,体能测试不合格的,取消笔试资格。
(二)笔试 笔试科目为《综合能力测验》,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计划1:2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
(三)面试 面试采用现场答辩的方式进行,时间为6分钟,其中思考3分钟,答辩3分钟。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体检、考核政审范围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者,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六体检和考核政审 体检、考核政审工作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对因体检、考核政审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空缺人数,依次递补。体检工作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按有关规定申请复检,费用由申请方负担,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且全部项目应重新检查,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七培训 体检、考核政审合格的人员实行战训合一,由潍坊市公安局特警支队组织集中培训。培训结束进行集中评审,根据评审成绩,对不合格人员进行淘汰。如培训成绩合格人员不足招聘计划,则按成绩依次递补,直到满额。
八聘用和待遇 经培训合格的,与本人签订劳动合同,聘用为巡控队员,试用期两个月。试用期满,工资待遇按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岗位补贴等执行,合计在2800元左右。聘用期间,根据有关规定,缴纳“五险一金”,适时对工资进行调整。已就业的,须于签订合同前由本人提供与原工作单位解除劳动用工关系的证明材料,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九其他有关招聘事项信息将通过潍坊市人事考试中心网站(www.wfrsks.com)公布,报考人员应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招聘信息,并保持通信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招聘的,责任自负。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咨询电话:8783731 8533097(市公安局)、7908836(市保安服务总公司)
附件:潍坊市保安服务总公司招聘巡控队员报名登记表
潍坊市保安服务总公司 2016年4月8日 来源:潍坊市人事考试信息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