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令第6号)、《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鲁人社发〔2015〕6号)等文件要求和省、潍坊市公立医院改革精神,经研究决定,青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所属公立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专业技术及管理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及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廉洁奉公,忠于卫生事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0年5月12日以后出生);
5.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青州市公立医院2016年公开招聘人员计划表》);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报考: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或辞退的公职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报考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关系的岗位。
二、招聘职位和计划 具体招聘单位、招聘职位、招聘人数及条件要求见附件。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1. 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16年5月12日9:00-5月14日16:00 查询时间:2016年5月12日11:00-5月15日16:00 报名网址:青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网站(http://www.qzwsw.c om) 报考人员登陆指定的报名网站,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报考信息资料,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数码照片(分辨率为160像素(高)×120像素(宽),文件大小不超过20KB,文件类型为JPG,照片务必清晰)。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每人限报一个职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待审核期内可修改报名信息。待审核期为2小时,自完成提交报名信息算起。报名资格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可在报名时间内改报其他职位。报考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2.单位初审 初审时间:2016年5月12日11:00—5月15日16:00 青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查看网上报名情况,根据报考人员提交的个人信息资料,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及时公布初审结果。应聘人员可在查询时间截止之前登录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
3.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16年5月12日11:00—5月16日16:00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缴费成功人员于2016年5月24日9:00—5月27日16:00登陆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以及《青州市公立医院2016年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青州市公立医院2016年公开招聘人员诚信承诺书》(专业技能测试(面试)前资格审查时使用)。 根据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报考人员应缴纳考务费每人每科40元。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审核通过后,持有关材料的原件、复印件,于2016年5月12日11:00-5月16日16:00到青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青州市范公亭西路583号)307房间办理现场确认和减免手续,逾期者视为自动放弃。其中,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或者出具由省人社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 对最终报名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计划聘用人数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聘用l人的,取消聘用计划;计划聘用2人及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聘用计划。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
4.资格审查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进入专业技能测试(面试)的报考人员,按招聘岗位要求,提交《青州市公立医院2016年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青州市公立医院2016年公开招聘人员诚信承诺书》、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2016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身份证、执业资格证书(已注册执业证者提供)等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有工作单位的人员还要提交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介绍信,同时缴纳面试费70元(鲁价费函[2008]13号)。取得专业技能测试(面试)资格的报考人员未在规定时间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考试 考试形式为笔试和专业技能测试(面试),各100分。博士研究生报考的,不参加笔试,采取专业技能测试和考察的方式进行招聘。
1.笔试 (1)笔试时间2016年5月28日,具体时间和地点以下载打印的《准考证》上的时间和地点为准。 (2)笔试形式及内容:笔试形式为标准化试题,填涂答题卡,微机阅卷。笔试内容:①卫生类岗位笔试内容为医药卫生专业基础知识,按医疗、药学、检验、中医四类分别命题;②综合类岗位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 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笔试合格分数线由青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青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据笔试情况进行确定。
2.专业技能测试(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相同职位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进入专业技能测试(面试)人员。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专业技能测试(面试)人选。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专业技能测试(面试)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专业技能测试(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专业技能测试(面试)由青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卫生类岗位进行专业技能测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所报岗位应具备的基本素质和基本能力;综合类岗位进行结构化面试。成绩采取百分制,由考官当场评判,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综合计算平均成绩,成绩在本场测试结束后向考生公布。 现场资格审查、专业技能测试(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公布。
3.总成绩计算办法 专业技能测试(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专业技能测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专业技能测试(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总成绩确定后,按成绩高低确定各职位考试名次,对总成绩相同者依次按学历高低、专业技能测试(面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
五、体检考察 考试名次确定后,根据名次及各职位计划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对放弃体检、考察资格或因体检、考察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相同岗位应聘人员考试名次依次递补。
体检、考察由青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青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合格者,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进行考察。
六、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青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青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考试名次由本人依次选择岗位。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
根据公立医院改革的有关文件精神,聘用人员为公立医院控制总量内人员。所有岗位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聘用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不低于5年的聘用合同,并落实有关待遇。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1年。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其他 笔试成绩、入围专业技能测试(面试)人员、专业技能测试(面试)时间与地点、考试总成绩及初录人员等有关事宜及时在青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网站(http://www.qzwsw.com)、青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qzrsj.gov.cn)向社会公布,考生可随时登陆查询。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相关规定执行。
政策咨询电话:0536-3221673(青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0536-3279845(潍坊市益都中心医院) 0536-3234016(青州市人民医院) 18265632211 (青州市中医院) 0536-3223309(青州市妇幼保健院) 附:青州市公立医院2016年公开招聘人员计划表
青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6年5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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