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注册

便捷登录,只需一步

微信登录,快人一步

搜索
查看: 2522|回复: 0

解读┃《潍坊市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暂行办法》到期,接下来怎么办?

[复制链接]

1万

主题

7

回帖

2万

积分

高三

wfits币
8718 个
注册时间
2016-2-24
UID
115842
QQ
发表于 2016-5-13 16:2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导语
2014年,潍坊市政府办公室印发的《潍坊市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暂行办法》(潍政办发〔2014〕11号)于2016年4月10日到期。接下来,市场主体进行住所登记该如何执行?

图片1.jpg

《潍坊市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暂行办法》是全市市场主体进行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的依据,实施两年来,对释放住所(经营场所)资源,降低市场主体准入门槛和经营成本,发挥了积极的作用。目前,制定该文件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等没有修改,文件的具体内容仍然合法有效,可以继续实行。为此,根据《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决定重新公布该《暂行办法》,从公布之日起重新计算有效期。

《潍坊市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暂行办法》的主要内容:一是放宽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允许住所和经营场所分离,可以设立多个经营场所,允许“一址多照”和“一照多址”。二是规范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提交材料。明确住所(经营场所)的合法使用证明,工商部门对住所(经营场所)实行形式审查,探索实行住所(经营场所)合法证明申报制。明确了以住宅作为住所(经营场所)的条件。三是按照国务院意见明确各部门的监管职责。对利用非法建筑从事经营活动、改变房屋使用性质以及日常监管职责分工作出了具体规定。重新公布后,有效期至2018年4月10日。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投诉举报|客服微信号:ppm0536|今潍网-潍坊论坛 ( 鲁ICP备14032312号 )

GMT+8, 2024-11-24 12:36 , Processed in 0.083686 second(s), 28 queries , Gzip On.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