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 为进一步加强高新区人民医院人才梯队建设,提高医疗服务水平,根据医院发展需求,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医护及管理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共招聘医护及管理人员67名,其中学科带头人10名(岗位A);专业技术人员52名(岗位B);管理人员5名(岗位C)。(详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拥护中国**领导,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无违法违规记录; (三)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以2016年5月1日为截止日期。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时间:2016年5月19日—5月21日(8:30—17:00)
(二)地点:潍坊高新区人民医院5楼509室(潍坊高新区府东路768号)
(三)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须携带以下材料及证件:①《高新区人民医院2016年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2份(见附件2);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③2寸近期同版免冠彩色照片2张(贴报名表下方);④各招聘岗位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国家承认的相关执业资格证书、最高职称证书、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资格。对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岗位面试比例的,按相应比例核减招聘计划至其他岗位。 有关考试及准考证领取时间、地点等事宜另行通知。
四考试 根据岗位类别采取不同的考试形式。
(一)学科带头人
采用面试的方式,主要测试应聘人员专业技术水平、疑难复杂问题应对能力、业务指导能力等方面综合素质。按不低于招聘计划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二)专业技术岗位和管理岗位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专业技术岗位测试内容为岗位相关专业知识,管理岗位为公共基础知识。笔试结束后,根据招聘计划由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依次确定参加面试人选。
2、面试。专业技术岗位采取现场操作或演示的方式,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实际操作能力;管理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测试应聘人员应具备的基本素质和基本能力。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百分制计算总成绩。各项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总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者优先。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面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5分,低于65分的取消资格。 根据省物价部门核定标准,笔试考务费为40元,面试考务费为70元。
五体检与考察按照招聘岗位和招聘计划,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等相关规定执行,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合格的,组织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并对其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情况进行全面考察。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资格。 对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如发现问题,一经核实即取消聘用人员资格。
六聘用和待遇根据公立医院改革有关文件精神,聘用人员为医院控制总量内人员,由医院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档案托管并落实有关待遇。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办理正式聘用手续,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学科带头人按协议发放工资,专业技术和管理人员按所聘岗位发放工资,均缴纳五险一金。
七其他 本简章由潍坊高新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36-7618367 0536-8786675
注:40周岁(1976年5月1日以后出生);45周岁(1971年5月1日以后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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