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 寿光市社会福利中心成立于2009年10月,承担着全市农村五保等弱势群体的集中供养工作。2015年,根据市养老服务业改革的要求,依托寿光市社会福利中心成立了寿光市久久康乐老年服务有限公司,目前托管寿光市老年服务中心和寿光市榆园老年公寓。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养老护理管理岗位、养老护理员岗位、膳食岗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招聘养老护理管理岗位工作人员5名、养老护理员岗位工作人员15名、膳食岗位工作人员5名。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三)养老护理管理岗位,要求大专以上学历,男女不限,年龄要求40周岁以下,具有护理、社会工作等相关专业知识的,可适当放宽学历、年龄条件;养老护理员岗位、膳食岗位要求初中以上学历,男女不限,年龄要求45周岁以下,具有相关工作经验的,可适当放宽年龄。 (四)应聘人员不受户籍限制。
三、岗位职责养老护理管理岗位、养老护理员岗位负责服务对象的日常护理服务管理工作;膳食岗位负责服务对象的日常餐饮服务工作。
四、报名和录用1、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前,请先下载填写《寿光市社会福利中心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报名表》(寿光市人社局网站下载)。 2、报名地点:寿光市社会福利中心(寿光市东环路315号)。 3、报名时所带物品:(1)《报名表》;(2)毕业证(学位证)原件;(3)身份证;(4)相关职业资格证明;(5)二张一寸免冠照片。有工作单位的,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 4、报名时间:自2016年5月1日开始,报名达到一定人数时,即组织考核。本次招聘为长期招聘,招满为止。
五、考核内容和方法考核采用面试的方式。 1、面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所报岗位应具备的素质和能力; 2、面试成绩采取百分制,由考官当场打分; 3、面试设定最低分数线60分,低于60分不予录取。
六、体检和政审体检和政审由用人单位统一组织。
1、体检标准和相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政审采取多种方式进行,在对考生资格进行进一步审核的同时,侧重考核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 3、因体检、政审不合格及自愿放弃等原因出现缺额时,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七、录用1、根据面试成绩、体检和政审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人员名单在寿光市人社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2、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确定录用。录用人员采取与用人单位现有合同制人员相同的管理模式。录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录用,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保险。试用期满后,月工资2000-3500元,实行绩效考核。
附件:寿光市社会福利中心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报名表 咨询电话:0536—5612002、15263612517
寿光市社会福利中心 2016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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