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 从市环保局获悉,自启动“严厉打击工业固体废物违法行为专项行动”以来,潍坊全市出动检查人员1200多人次,检查企业470家次,责令整改94起,取缔利用废窑厂存放“美废”点2处。
本次专项行动坚持企业自查、县级环保部门检查、市级环保部门督导检查同步进行,并广泛发动各地群众举报,对全市污水处理厂污泥,火电行业灰渣、炉渣、脱硫渣,废塑料进口企业利用,印染行业污泥等进行了重点检查;对有机化工、盐化工等危险废物产生单位进行了重点抽查。
根据检查结果,潍坊工业固体废物特别是危险废物的环境监管总体安全可控,但部分区域、部分行业仍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潍坊目前共建成城镇污水处理厂68家,每天的污泥产生量约1700吨,但作为城市基础设施配套的污泥集中处置设施建设相对滞后。 目前,除寿光、诸城、临朐、青州、高密等5个县市建设了污泥集中处置中心外,其他县市区都未建设污泥集中处置中心,在垃圾填埋场不接收的情况下,基本由当地政府或建设(市政)部门指定地点进行污泥暂存、制砖、养殖蚯蚓、堆肥等。 此次专项行动检查中,潍坊盐化工、火电等行业,固体废物产生量大,且一时难以处置。纯碱行业每天产生大量碱渣,至今没有找到解决有效的利用途径,目前只能堆存。火电行业飞灰、灰渣和脱硫渣,前些年主要是作为生产建筑用加气砖等的原材料,但由于受房地产市场的影响,无法得到及时利用,致使这些企业产生的飞灰、灰渣和脱硫渣等固体废物大量堆存,在防渗漏、防扬散等方面管理不规范。
此外,本次专项行动中,共发现4家企业涉嫌违法处置危险废物,市环保局已责成相关县市区环保局依法立案查处,并按程序移交公安部门处理。另外,检查还发现,有的企业批建不符、危废存储不规范,以及非法建设小塑料加工厂、堆场等,市环保局也已责成相关县市区环保局依法查处,并将检查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纳入违法企业黑名单,实施重点检查督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