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雨落微寒 于 2016-8-3 06:21 编辑
青岛啤酒(潍坊)有限公司年产10万千升啤酒生产项目 第一次环境影响评价公示 青岛啤酒(潍坊)有限公司年产10万千升啤酒生产项目,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等相关环保法规及相关文件的要求现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概况 项目名称:年产10万千升啤酒生产项目 项目概况:青岛啤酒(潍坊)有限公司位于山东省潍坊市奎文区庄检路6号。该项目投资17486万元,项目占地面积56513.6平方米。项目将建设1条酿造生产线和2条包装生产线,具备年生产啤酒10万千升的生产能力。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青岛啤酒(潍坊)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明福 联系电话:15866187075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机构名称:宁夏智诚安环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15621683628 四、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审批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根据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本项目建设之前应对项目周围环境进行调查评估,编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如下: 1、工作程序:搜集资料、现场踏勘、调查分析、环境现状监测、环境影响预测评价、综合分析(总量控制、公众参与、环境管理、环境监测、环保措施)、得出结论、编写报告书、专家评审、送环保部门审批。 2、工作内容:建设项目概况和工程分析;建设区域现状调查;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评价;污染物治理措施技术经济评价;清洁生产分析;环境风险评价分析;总量控制;环境经济损益分析;环境管理和监测计划;公众参与等。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您对环境质量现状是否满意(如不满意请说明原因)? (2)您是否知道/了解在该地区建设的项目? (3)根据您掌握的情况,认为该项目对环境质量造成怎样的影响? (4)从环保角度出发,您对该项目持何种态度,请简要说明原因。 (5)您对该项目环保方面有何建议和要求? (6)您对环保部门审批该项目有何建议和要求?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1、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以电话、电子邮件或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或者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出意见。 2、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可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10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或者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宝贵意见。
青岛啤酒(潍坊)有限公司 2016年06月0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