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 从市环保局获悉,5月份我市环境违法案件行政处罚公布,其中涉及1名个人,4家企业,共罚款45万元。
卢学东因未依法报批环评文件,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验收,擅自建成弯头加工项目并投入生产,环保部门责令其停止生产,罚款5万元。
潍坊高新区铭鑫橡胶制品加工中心未依法报批环评文件,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验收,擅自建成橡胶加工项目并投入生产。环保部门责令该公司停止生产,罚款10万元。
寿光市龙华车轮有限公司的全钢子午线轮胎项目和钢圈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保设施均未经验收,主体工程分别投入使用,环保部门责令两个项目停止生产,并分别罚款10万元。
潍坊衡安检测工程有限公司辐射建设项目未依法报批环评文件,擅自开工建设。环保部门责令该公司立即停止γ射线与X射线无损探伤项目建设,并罚款5万元。
潍坊英轩实业有限公司擅自转移固体废物出省行政区域贮存、处置,环保部门责令立即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罚款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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