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 近期,市安委会办公室组织开展了全市消防安全工作督导检查。对检查发现的安全问题和隐患,既实行挂牌督办督促整改,又对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了严肃问责。现将4起安全问题和隐患问责情况通报如下。
青州市王府街道办事处履行属地安全生产监管责任不到位问题。青州市王府街道办事处东方商贸城西侧一仓库发生火灾事故,造成经济损失。对此,王府街道办事处存在履行属地安全生产监管责任不到位问题。2016年4月,青州市王府街道办事处正科级干部裴宝珩受到诫勉谈话、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处理。
经济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安监局督促安全隐患整改工作不力问题。督导检查发现,潍坊经济开发区前阙·心元老年公寓对存在的安全隐患,未按要求进行整改。区社会事业局、安监局存在督促安全隐患整改工作不力问题。2016年5月,经济区社会事业局局长范敏、安监局局长孙加栋分别受到警示谈话处理。
诸城市住建局落实“大快严”集中行动要求不到位问题。督导检查发现,诸城市住建局未按“大快严”集中行动和企业主体责任专项检查要求,对大源紫檀文苑项目下达自查自改指令书,未督促企业按要求报备隐患整改情况,导致“大快严”集中行动和企业主体责任专项检查在该生产经营单位没有得到有效落实。2016年5月,诸城市住建局被责令向诸城市政府作出书面检查;诸城市住建局党委委员、建工处主任王金武受到约谈处理。
高新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履行行业安全生产监管责任不到位问题。高新区于2016年2月、3月先后发生两起工地施工现场火灾事故,造成经济损失。对此,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存在履行行业安全生产监管责任不到位问题。2016年5月,高新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被责令向高新区管委会作出书面检查。
针对以上通报的典型问题,全市各级各部门及生产经营单位要深刻吸取教训,举一反三,切实担负起安全生产责任。全市各级各部门特别是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加大执法监管力度,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集中行动,全面排查整治各类安全隐患,确保安全生产不出问题。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依法依规组织生产经营建设活动。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挺纪在前,加大对安全事故责任单位、责任人的责任追究力度,并公开通报曝光,督促各级各部门切实负起责任,确保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为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安全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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