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 6月15日上午,潍坊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7月1日起,全市范围内实施民生综合保险工程。民生综合保险制度覆盖全市可能发生的各类自然灾害风险,兼顾部分居家意外事故风险,将所有居民纳入灾害事故保障范围,政府为每人投入几元钱,居民即可享受最高赔付额达十多万元的保险保障。实现了政府小投入保障大民生,有效解决了“因灾致贫”问题,在山东省属首次尝试。
发布会上,市民政局副局长孙成介绍了潍坊市实施民生综合保险有关情况。为健全完善灾害救助体系,潍坊市连续三年将实施民生综合保险工程列入市政府工作报告,明确要求2016年实现全市全覆盖。市民政局在充分总结寿光、昌乐试点的基础上,去年10月,联合市财政局出台了《潍坊市民生综合保险实施方案》。今年4月27日,经政府公开招标采购,确定人保、人寿、平安、中华联合4家保险公司中标承保,7月1日起在全市范围实施民生综合保险工程。
民生综合保险主要内容:保费标准为每人每年2元、每户每年2元,所需资金由市、县两级财政承担。保障对象为灾害发生时处于潍坊市行政区域范围内所有人口(包括常住人口、抢险救灾人员和临时来潍坊市出差、旅游、务工及其他流动人口)的人身伤亡抚恤,以及潍坊市行政区域内常住居民(指拥有潍坊市户籍或持有居住证人员或拥有潍坊市产权住宅的人员)的家庭财产损失救助。责任范围,主要包括暴风、暴雨、洪涝、干旱、龙卷风、台风、风雹、低温冷冻、雪灾、地震、雷击、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风暴潮、海啸、地面突然下陷等自然灾害,家庭火灾、爆炸、煤气(液化气、天然气)中毒、触电等事故灾害,溺亡、飞行物及其空中运行物坠落意外伤害,以及不受户籍限制的在本行政区域内参加抢险救灾人员受到人身伤害的四类灾害事故,造成的居民人身伤亡及家庭财产损失。还包涵政府无责救助和旱灾饮水保障。赔偿限额,居民人身伤亡每人最高限额12万元,抢险救灾人员最高限额20万元;家庭住房损失救助,最高每户6万元。特别约定在发生居民人伤事故、家庭住房财产损失事故后,抚恤定补优抚对象、城乡低保家庭成员、分散供养的城市“三无”、农村“五保”对象、孤儿、失独父母、贫困人口(列入潍坊市委、市政府扶贫范围人员),上述对象每户保险金额在普通群众基础上上浮30%。
市民政局成立了市民生综合保险项目领导小组和市、县、镇、村四级服务团队,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重大灾害应急处理机制、考核监督制度。对全市灾害信息员和保险从业人员进行全面培训,确保其全面、熟练掌握民生综合保险政策和服务流程,为受灾群众提供高效优质服务。
江泰保险经纪公司通过建立第三方保险理赔服务体系,为受灾居民提供全程服务。设立了项目专属报案、咨询、投诉专线电话1603555,实行无休接报案服务。开通了“潍坊民生综合保险网站” (http://www.wfmsbx.com/),做好日常案件数据处理。配合民政部门开展政策宣传,有力监督项目实施情况,充分发挥好群众保险理赔的助手作用。
中国人保财险公司潍坊市分公司经保险项目共保体协商,在江泰保险经纪公司潍坊营业部成立了理赔处理办公室,设立调解处理委员会,当出现重大案件或理赔纠纷时,由该委员会决定事故处理方案和理赔方案。简化了理赔报案流程,1603555报案专线作为潍坊市民生综合保险项目唯一报案受理、咨询电话,实行全年无休,不间断地为受灾群众提供服务。各保险项目共保体都建立了民生保险理赔绿色通道,承诺了查勘定损及赔付时效,合理简化理赔材料,尽全力加快理赔速度,确保受灾群众得到及时赔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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