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 近日,山东省政府官方网站正式发布《山东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6年重点工作任务》,被期待多时的“职工大病保险制度”纳入其中。同时在医改整体布局上,济南和青岛、滨州一同纳入国家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市,全省所有参与改革的公立医院将全部取消药品加成政策。
所有参与改革医院都取消药品加成
6月1日开始,驻济省部属公立医院和济南市属公立医院已经开始实施综合改革,取消药品加成。根据重点任务安排,山东今年推进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全覆盖,继续深化潍坊市、东营市、威海市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工作,新增济南、青岛、滨州3个国家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市。 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上,确保6月底前,全面启动所有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省属公立医院随所在市改革同步推进。积极协调部队、行业、国有企业所办医院参与公立医院综合改革。 所有参与改革的公立医院全部取消药品加成政策(中药饮片除外),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健全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增加政府补助、改革支付方式以及医院加强核算、节约运行成本等多方共担的补偿机制。
职工大病保险制度将启动实施
早在2013年,山东就开始试点城乡居民大病医保制度,但大病医保的范围只有城乡医保和新农合参保人,职工和未参保者还无法享受大病医保。 此次发布的山东2016年深化医改重点工作任务,将建立实施职工大病保险制度。出台关于开展职工大病保险工作的意见,启动实施职工大病保险制度,顺畅衔接基本医疗保险、大额医疗费用补助、大病保险、补充保险等保障制度,切实减轻参保职工的医疗负担。 同时,山东还将健全医保筹资和保障水平调整机制。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稳定在95%以上,城乡居民医保人均政府补助标准提高到420元,人均个人缴费相应增加。 而新增筹资主要用于提高基本医疗保障水平,并加大对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的支持力度。职工和居民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达到75%左右,逐步缩小与实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之间的差距。到2017年,山东将基本实现符合转诊规定的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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