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 以解决企业最关心、最迫切的“成本高”问题为切入点,潍坊市深入开展降低企业成本“711”专项行动,即:降低“七大领域”成本、发挥“一个能动性”、抓好“一项专项治理”。现针对降低企业用工成本,进行工作方案政策解读。
一、降低企业用工招聘成本建立全市人力资源市场服务网络,实现服务项目、服务质量、运作模式、宣传平台、大型招聘活动“五统一”。统一市级人力资源市场,例行招聘会费用由每场300元降到每场100元的市场运行成本。加大不收费的公益性招聘会频次,由每年10场次增至每年70场次。实施就业信息村村通工程,扩大就业信息的覆盖面。开发“有微就有位”微信平台和“潍坊就业”手机APP,推动潍坊人力资源服务行业“互联网+”的发展。
1、适用对象:招聘用工企业。
2、办理程序:现场招聘:用人单位携带单位介绍信、单位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法人登记文件原件及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市或各县级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中心办理。
就业信息村村通:各县市区人社部门于每月月底前将招聘信息汇总上报市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中心,由市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中心统一汇总后,反馈回各县市区,由各县市区负责将招聘信息下传到辖区内的街道、社区(村),各县市区、街道、社区(村)通过公告栏、电子屏幕、互联网网站或业务专网信息系统等各种渠道发布张贴。
微信平台入驻:用人单位登陆http://wfrc.vivihire.com,上传单位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法人登记文件进行注册入驻或关注微信公众号“潍坊人力资源市场”进行查询。
3、办理地点:市或各县级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中心。
4、适用条件:有用工需求和招聘意向的合法存在的企业。
二、降低企业人才引进和培养成本一是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引进外国专家400人次来潍服务,做好**“友谊奖”和省政府“齐鲁友谊奖”的人选推荐工作,评选表彰第六届“鸢都友谊奖”10名。
二是通过组织实施“金蓝领”项目培训、“千名青年技师素质提升计划”、开展职业技能竞赛、实施新型学徒制试点和企业高技能人才评价工作,每年为企业培养高技能人才2万人。同时,实行免费岗位技能提升培训。
三是推进专业技术创新人才提升工程,每年评选潍坊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100名,为企业培养高层次人才2000人,建立人才绿卡和人才服务专员制度,开辟人才服务绿色通道。
(一)鸢都友谊奖
1、适用对象:在潍坊工作的外国专家。
2、办理程序:用人单位提交申请;市人社局审核;评审委员会评审;市政府行文表彰;颁奖。
3、适用条件:积极引进项目、资金、新品种、新技术,在我市现代农业、农产品开发、农业结构调整、农业设施建设及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等方面作出突出成绩,取得显著经济效益,为我市农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积极向我市传授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为我市企业产品升级换代、科技攻关提出技术指导和建议,解决技术、管理等方面的关键问题,或填补了某项空白,取得显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为我市工程建设项目的建成、投产、运行管理等作出突出贡献的;积极为我市培养人才,捐赠有重要价值的仪器设备、图书资料,在教学、科研、出版、卫生、体育、对外宣传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外国官方或民间组织的友好人士为我市引进国外智力工作作出突出贡献的。
(二)人才绿卡
1、适用对象:省级以上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及管理期内的市级重点高层次、高技能人才。
2、办理程序:用人单位或人才本人登录“人才潍坊”网站,或到人才服务窗口,申请办理人才绿卡,填报相关信息;在接收到用人单位或人才本人提交的申报信息后,2个工作日内进行预审并反馈,通过预审的,用人单位或个人持相关材料到所在县市区、开发区人社部门进行现场审核,审核通过后由县市区、开发区人社部门集中到市高层次人才服务区办卡,也可由用人单位或个人持相关材料直接到市高层次人才服务区现场审核办卡;高层次人才服务区将有关信息存入人才绿卡信息管理系统,并将人才基本信息采录到绿卡,制卡后,发放到申请人;持卡人持卡办理服务事项,受理部门通过人才绿卡信息管理系统,读取持卡人基本信息和要件信息,按明确的流程、要件、时限办理。
3、办理地点:市高层次人才服务区及开辟人才服务绿色通道的部门、单位。
4、适用条件:绿卡仅限高层次、高技能人才本人使用。
三、扩大失业保险基金支出范围试点和支持企业稳定岗位对参加失业保险且符合《山东省就业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条件的人员和单位,列入扩大失业保险基金支出试点范围,试点资金支出总额度一般控制在上年末失业保险基金累计结余额的15%以内。对全市化解产能过剩、淘汰落后产能、节能减排、主辅分离、兼并重组等5类困难企业和全市所有采取有效措施不裁员、少裁员、稳定就业岗位、依法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的企业实施稳岗补贴,补贴标准为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30%,困难企业为50%。
1、适用对象:困难企业和其他企业。
2、办理程序:市直企业申报材料报市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中心委托的第三方山东世纪鸢飞会计师事务所审核,县市区企业申报材料报所在县市区(市属开发区)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中心初审,然后报山东世纪鸢飞会计师事务所审核,审核通过后,报市人社局审批。
3、办理地点:山东世纪鸢飞会计师事务所,奎文区新华路东风街路口德蒙大厦B座402室。
4、适用条件:化解产能过剩、淘汰落后产能、节能减排、主辅分离、兼并重组等5类困难企业和全市所有采取有效措施不裁员、少裁员、稳定就业岗位、依法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的企业。
四、降低初创企业创业成本落实对各类人员首次创办小微企业,领取营业执照并经营1年以上的发放一次性创业补贴,由1万元增至1.5万元,科技型小微企业由1万元增至2万元。对吸纳登记失业人员和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并与其签订1年及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按照创造的就业岗位数量,给予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每个岗位补贴2500元等政策。实行“鸢都创业证”制度,整合梳理各项创业优惠政策,完善创业服务平台,实行创业服务一证通,降低初创企业创业成本。
1、适用对象:潍坊本地创业者(高校毕业生、留学回国人员、驻潍高校在校生、下岗失业人员、复退军人、返乡农民工等初次创业者和连续创业者);外地来潍创业者(留学回国人员、高层次人才、高校毕业生等初次创业者和连续创业者)。
2、办理程序:创业者携带一寸照片、身份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吸纳就业人数、银行开立账户、正常经营的财务报表及工资发放凭证等到创办企业所在地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中心办理。
3、办理地点: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中心。
4、适用条件:全市各类城乡创业者皆可申领,创办企业需五年以内。
五、降低社会保险费率严格执行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由20%降至18%的政策;严格执行企业和职工个人的失业保险缴费费率分别由2%和1%降至1%和0.5%的政策;全面落实降低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将行业工伤风险类别由原来的三类划分为八类,基准费率为所在行业用人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0.5%、1%、2%调整为0.2%、0.4%、0.7%、0.9%、1.1%、1.3%、1.6%、1.9%,平均费率由1%降至0.75%。
1、适用对象: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的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的全市各级各类用人单位和灵活就业人员。
2、办理程序:缴纳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无需申报、审核,用人单位按降低后的比例缴费即可;工伤保险不需要单位申报,由社保经办机构在工伤保险缴费管理系统中,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重新划定用人单位的行业类别及费率标准。
3、办理地点: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4、适用条件:用人单位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的;用人单位和灵活就业人员按规定缴纳工伤保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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