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规定,现对潍坊北大青鸟华光置业有限公司《颐清园小区项目》进行第一次公示,欢迎有关人士积极参与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工作。 一、项目基本情况 “颐清园小区项目”位于潍坊市高新区北海路以东,福寿街以北。项目总投资23000万元,该项目规划建设总用地面积25009平方米,净用地面积2151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9653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7313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23400平方米。主要建设高层住宅楼4座(1-3#、5#),沿街商业楼1座(4#),地下车库、地下储藏室等配套服务设施。容积率3.40,建筑密度18.1%,绿地率35.5%,总停车位456个(其中地下434个,地上22个),总户数399户,规划居住人口1277人。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潍坊北大青鸟华光置业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潍坊高新区北宫东街6号 联系人:王维 联系电话:18660609355 邮编:261061 三、评价机构及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青岛洁瑞环保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山东青岛即墨市西环二路588号 联系电话:0532-68005088 邮编:266200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根据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本项目建设之前应对项目周围环境进行调查评估,编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如下: 1、工作程序:搜集资料、现场踏勘、调查分析、环境现状监测、环境影响预测评价、综合分析(总量控制、公众参与、环境管理、环境监测、环保措施)、得出结论、编写报告书、专家评审、送环保部门审批。 2、工作内容:在工程分析基础上进行环境预测、清洁生产分析,并提出污染防治对策。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 您是否知道/了解在该地区建设的项目? (2) 根据您掌握的情况,认为该项目对环境质量造成怎样的影响? (3) 从环保角度出发,您对该项目持何种态度,请简要说明原因。 (4)您对该项目环保方面有何建议和要求? 六、公众反馈意见注意事项 1、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以电话、电子邮件或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或者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出意见。 2、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可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或者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宝贵意见。 公告发布单位:潍坊北大青鸟华光置业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16.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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