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毒是引发发罪的诱因,吸毒者迫于巨大的经济压力,往往以贩养吸,非法持有、贩卖毒品。因此法律上的对吸毒行为是禁止的。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七十二条规定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二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一)非法持有**不满二百克、**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二)向他人提供毒品的;(三)吸食、注射毒品的;(四)胁迫、欺骗医务人员开具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刑法》第348条规定,非法持有**一千克以上,**或者甲基苯并案50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处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应处罚金,非法持有**200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满50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额,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本案中的犯罪嫌疑人吸食毒品,轻则将受到治安管理的处罚,重则可能触犯刑法,构成犯罪。 仅仅是运输毒品,如果达到一定的标准,在我国法律上也是构成犯罪的。我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规定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走私、贩卖、运输、制造**一千克以上、**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 (二)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 (三)武装掩护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 (四)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 (五)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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