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救助伤者反被诬事件被曝光后,引起了网友的热议。11月25日,南京江宁的小伙子杨某近日向交汇点记者反映:他遭遇了和2014年春晚小品《扶不扶》里一样的事情。11月18日下午,在开车上班的途中,他看到一个骑电动车送外卖的男子突然摔倒,倒地不起,满脸是血。这本来跟小杨毫无关系,可出于同情,他还是停车帮助拨打120和110救助该男子。可不料,该男子醒来后竟“恩将仇报”,说自己是被小杨的车撞倒的,还称小杨肇事逃逸。一番调查后,目前交警部门已证实送外卖的男子是自己酒后骑车摔伤,而小杨是个做好事的好人。 不顾上班迟到,小夫妻热心救助摔伤者 小杨告诉记者,18日下午1点多,他开车带着妻子去公司上班。开到江宁区湖山路转新亭路路口等红灯准备左拐时,突然听到旁边“嘭”的一声响,发现一名骑电动车的男子摔倒在路边一动不动,满脸是血。 估计这名男子伤得很重,热心的小杨当时就决定帮忙。他把车停到路边打着“双跳”,自己下车去查看伤者的情况,同时他让车上的妻子赶紧打120,喊救护车来救人。 小杨的妻子周小姐说,他们当时已经快到单位了。但看见伤者很瘦小,摔倒在地后趴在地上一动不动,头部下方还流出一滩血迹。正是担心该男子会有性命危险,夫妻二人才会不顾上班迟到,停车帮忙的。 周小姐拨打了120后,又拨打了110报警。等到120救护车赶到现场时,摔倒的男子已经清醒了过来,小夫妻俩这才放下心来,因着急赶回公司上班,就驾车离开了。 做好事却被“反咬一口” 谁也没想到,夫妻二人还没到公司,交警的电话就打过来了,交警在电话中说,跌倒男子报警称自己是被小杨的车撞倒的,还说小杨有肇事逃逸的嫌疑,请他回来配合调查。这突如其来的变故,真是让小夫妻二人又气愤、又害怕。 事后,记者通过交警的执法记录仪拍摄到的画面看见:跌倒的男子满脸是血,对交警说自己是为一家公司送外卖的,并称小杨撞倒他后就跑掉了。 小杨说,幸亏自己的车上装了行车记录仪。交警查看了小杨行车记录仪上的视频,发现在当天13点06分51秒,小杨驾车经过该事发路口。在等红灯时,右侧一辆电动车突然在没有和车发生接触的情况下摔倒,骑车男子摔倒后一动不动。 当交警把这一证据反馈给骑车男子时,他仍坚称是小杨的车撞到了自己,并质疑交警执法不公:“(杨某的车)没撞到我,我能自己能摔倒吗?你们太欺负人了!” 除了受伤男子,现场还有一些不知情的围观群众也以为是小杨撞了该男子。任凭小杨、小周怎么解释,可还是有群众将信将疑,这让小夫妻俩感觉“很受伤”:“有一个骑电动车的女子问我,是你们撞的吗?我说不是不是。她好像有点不太相信。” 交警证实:他是好人 交警介绍说,在现场与受伤男子的交流的过程中发现,对方情绪亢奋、前言不搭后语,身上还能隐隐闻到一股酒味。当时交警准备将双方带到交警中队进行调查处理,而受伤男子情绪反而变得越发激动起来,在言语上对交警很不“友好”。 小杨提供的行车记录仪视频时长只有几秒钟。为了还原事实真相,交警又调取了路口监控探头的录像。结果证实,骑车男子的确不是被小杨撞倒的。 监控视频显示:这名骑电动车送外卖的男子是沿着湖山路由北向南行驶,车速相对较快。当他骑到事发路段时,紧贴着非机动车道的边缘路牙,车头突然失去控制,自己摔倒了。 最终,送外卖路上摔倒的男子承认自己当天上午喝酒了,本以为下午酒劲已过没事了,就骑车送外卖。不曾想中途不小心撞到了路牙上,摔倒。 交警进一步检测发现,该男子属于醉酒骑电动车,每百毫升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已经达到107,明显已经属于“醉酒”。交警指出:男子醉酒还骑快车送外卖,对自己和公众都很危险!并按照醉酒驾驶非机动车的相关相关规定对其进行处罚。 一番调查下来,交警表示:小杨是个乐于助人的好心人。小杨终于赢回了清白——不是肇事逃逸,而是做好事。虽然险些遭遇“农夫与蛇”的故事,但是小伙子还是告诉记者:他相信社会上还是好人多,像这样“恩将仇报”的毕竟是少数人,以后再遇到类似的事情,他还是会去“多管闲事”的:“做好事,我问心无愧。” 交警提醒:不要以为酒后不开小汽车,改骑电动车就没事。酒后驾驶非机动车,不仅同样把握不住方向,而且骑车人对外界车辆、人流判断不准,同样容易引发交通事故。 【法律知识】 扶人被讹事件的德与法 近日,关于“老人被撞”与“老人讹诈”的争议又一次成为舆论焦点。关于“撞”还是“讹”的争论。 情况逆转 然而,安徽警方的通报却让舆论出现逆转。如果警方查不清事实,会发微博的女大学生可能将永远以“善良的年轻人”自居而心无愧意,而不会发微博的老人可能带着“歹毒的讹诈者”的恶名度过余生,而担心被讹诈就成了很多人不行善的借口。 法律不参杂道德,法律相信证据 从法律上讲,“撞”与“扶”,本来是不掺杂道德的事实判断,当事人在微博上的发言只能是一方当事人的陈述。这种陈述是事实判断的部分依据,但绝不是唯一依据,否则谎言可能取代事实。事实已过,无人能穿越到当时场景,证据就是唯一可以认定事实的东西。有权机关在查明真相之前,网友应耐心等待并保持克制,切莫盲从起哄。 警方作为事实认定的有权机关,应当第一时间发声,防止舆论炒作。对于是否属于交通事故的认定结论作出之前,警方应第一时间通过微博、微信等发声,让大家少安毋躁,对一方当事人的陈述保持克制,从而防止舆论炒作给办案带来被动。 查清事实后,警方作出的结论应经得起质疑。除了得出结论以外,对结论得出的过程、对事实认定的主要依据等等应该有充分的公开或者是说明,以让结论经得起质疑,经得起专业检验。 如果当事人对警方的处理不服,还可以通过法院进行评判。法院作为终局的事实认定机关,一旦诉至法院,法院需要再次对事实进行认定并下判决。如果是女大学生属于助人为乐,那么按照法律,老人应该返还女大学生垫付的费用以及其他损失,并且赔礼道歉。如果女大学生撞了老人,依据侵权责任法,应该按照过错承担侵权责任,赔偿老人的损失,并且给老人赔礼道歉。 让事实的归事实,道德的归道德,法律的归法律。在“撞”与“扶”之间,在事实不清、真伪不明的情况下,应把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交给警方,交给法院,网友们在围观的时候可以监督、可以质疑。如此这般,“撞”与“扶”的问题才能得到妥善的处理。真心希望“撞”与“扶”的问题不再成为舆论场上的焦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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