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潍坊市人民政府印发了《潍坊市妇女发展“十三五”规划》和《潍坊市儿童发展“十三五”规划》(潍政字[2016]50号)(以下简称“两个规划”),并纳入了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整体规划和专项规划,这是潍坊市政府自1995年以来第四次颁布妇女儿童事业发展的整体规划。 “两个规划”主要依据国家、省妇女儿童发展纲要规划的要求进行编制,广泛征求各级各部门意见修改完善,并由市政府法制办等部门进行了合法性审查,最终由市政府第7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两个规划”分别由五大部分组成: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总体目标、发展领域及主要目标和策略措施、组织实施、监测与评估。《潍坊市妇女发展“十三五”规划》设置55项主要目标,74条策略与措施,涉及妇女与健康、教育、经济、参与决策和管理、社会保障、法律、环境等7个发展领域;《潍坊市儿童发展“十三五”规划》设置60项主要目标、71条策略与措施,涉及儿童与健康、教育、安全、福利、法律保护、社会环境等6个发展领域。 “两个规划”在潍坊市妇女儿童发展“十二五”规划的基础上,增加了“儿童与安全”发展领域。规划首次提出为生育妇女提供返岗培训、设立“母婴室”、推动学校开设社会性别平等课程等策略措施,重点解决困境妇女儿童发展、生育政策调整后妇女就业和妇女儿童公共资源压力加大、妇女参与决策与管理等重点热点问题。规划在目标及策略措施的制定上更加注重妇女儿童的身心健康,更加注重妇女儿童的文化教育,更加注重妇女参政议政,更加注重城乡妇女儿童协调发展,更加注重妇女儿童权益维护,进一步强调了各级政府实施“两个规划”的主体责任,加强了对成员单位及相关部门的目标管理和考核,规范了监测评估程序,确保“两个规划”实施有章可循,更好的推进妇女儿童事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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