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ile:///C:\Users\lenovo\AppData\Local\Temp\ksohtml\wpsA943.tmp.png吴先生咨询:我在一家公司担任营销副总职务,2013年2月,我们公司与甲公司签订产品买卖合同,合同主要内容是“我们生产机器后卖给甲公司,甲公司付款180万元给我公司”,由于是长期合作的单位,合同中并没有约定违约金。合同签订后,我们按照产品买卖合同向甲公司交付了产品,之后甲公司以各种理由拖延支付货款,我也找到甲公司负责人要求他尽快支付货款,但甲公司负责人只是一味推脱,请问,如果我公司起诉甲公司,可以要求甲公司支付违约金吗? 【律师意见】你好,你不能要求甲公司支付违约金,但可以要求甲公司赔偿你公司利息损失。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一十一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条件的,另一方有权要求履行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四条规定:“买卖合同对付款期限作出的变更,不影响当事人关于逾期付款违约金的约定,但该违约金的起算点应当随之变更。买卖合同约定逾期付款违约金,买受人以出卖人接受价款时未主张逾期付款违约金为由拒绝支付该违约金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买卖合同约定逾期付款违约金,但对账单、还款协议等未涉及逾期付款责任,出卖人对账单、还款协议等主张欠款时请求买受人依约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对账单、还款协议等明确载有本金及逾期付款利息数额或者已经变更买卖合同中关于本金、利息等约定内容的除外。买卖合同没有约定逾期付款违约金或者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出卖人以买受人违约为由主张赔偿逾期付款损失的,人民法院可以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为基础,参照逾期罚息利率标准计算。” 【律师分析】逾期付款是买卖合同纠纷中最常见的违约形式。现有的法律规定,违约金采取约定原则,只有在合同中约定了违约金,才能主张违约金。你公司与甲公司签订的产品买卖合同系双方自愿签订的,受法律保护,但在合同中没有约定违约金,一旦出现违约情况,不能主张违约金。但需要特别指出的一点是,你公司可以要求甲公司赔偿损失,甲公司的违约行为,实际上变相地占用了你公司的资金,这种损失实际上是资金被占用的利息损失,你公司完全可以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为基础,参照逾期罚息利率标准计算损失。 【理论延伸】违约金,是合同经济方式的一种,也是对违约行为的一种经济制裁。违约金具有担保债务履行的功效,又具有惩罚违约人和补偿无过错一方当事人所受损失的效果。违约金的设立,是为了保证合同的履行,只要存在违反合同约定的情况时,也要按照法律和合同的规定支付违约金,但违约金必须在合同中进行明确的约定数额及计算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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