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华奥焦化有限公司 焦炉烟道废气循环降低烟气氮氧化物改造项目 第一次环境影响评价公示 潍坊华奥焦化有限公司焦炉烟道废气循环降低烟气氮氧化物改造项目,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等相关环保法规及相关文件的要求现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概况 项目名称:焦炉烟道废气循环降低烟气氮氧化物改造项目 项目概况:潍坊华奥焦化有限公司位于山东省潍坊市高新区钢城街道张虾路路西。该项目投资300万元,项目占地面积240平方米。项目将建设烟气回流装置一套,项目建成运行后形成300000Nm3/h的焦炉尾气低氮燃烧处理规模,使净化后的焦炉尾气中NOx含量降至≤500mg/Nm3。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潍坊华奥焦化有限公司 联系人:郝立东 联系电话:15963676830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机构名称:青岛华益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18763600630 四、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审批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根据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本项目建设之前应对项目周围环境进行调查评估,编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如下: 1、工作程序:搜集资料、现场踏勘、调查分析、环境现状监测、环境影响预测评价、综合分析(总量控制、公众参与、环境管理、环境监测、环保措施)、得出结论、编写报告表、专家评审、送环保部门审批。 2、工作内容:建设项目概况和工程分析;建设区域现状调查;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评价;污染物治理措施技术经济评价;清洁生产分析;环境风险评价分析;总量控制;环境经济损益分析;环境管理和监测计划;公众参与等。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您对环境质量现状是否满意(如不满意请说明原因)? (2)您是否知道/了解在该地区建设的项目? (3)根据您掌握的情况,认为该项目对环境质量造成怎样的影响? (4)从环保角度出发,您对该项目持何种态度,请简要说明原因。 (5)您对该项目环保方面有何建议和要求? (6)您对环保部门审批该项目有何建议和要求?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1、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以电话、电子邮件或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或者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出意见。 2、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可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10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或者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宝贵意见。 潍坊华奥焦化有限公司 2017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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