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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病房综合楼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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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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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5-12 15:2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门诊病房综合楼项目
建设单位:潍坊眼科医院
项目概要
潍坊眼科医院位于潍坊市奎文区潍州路以东、幸福街以北,创建于1999年,注册资金5万元,法人黄旭东,是一所集医疗、科研、教学为一体的正规化、专业化医院。医院占地5603m2,总建筑面积10080m2。潍坊眼科医院项目于2016年11月28日由潍坊市奎文区环保局进行了审批,审批文号:奎环审字[2016]7号。综合考虑医院现状及发展前景,潍坊眼科医院决定将眼科门诊及病房楼搬迁至东侧90米的原潍坊文华国际学校校址。搬迁项目(门诊病房综合楼项目)总投资15000万元,现有眼科门诊及病房楼整体搬迁至原潍坊文华国际学校校址,新增占地面积15955平方米,新建住院大楼一座,床位增至300张,形成门诊流量60000人/年,住院人数7200人/年的规模。
1、本项目对外环境的影响
(1)大气环境影响
餐厅厨房油烟废气产生浓度约6mg/m3,餐厅厨房设置吸排油烟机,油烟净化效率90%,处理后的油烟废气用风机引至烟道井高空排放,油烟排放浓度0.6mg/m3,排放量1.1kg/a。参照《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DB37/597-2006),处理后烟气中油烟浓度低于大型饮食业单位最高允许排放浓度(1.0mg/m3)。
餐厅厨房液化气用量为45万m3/a,废气产生量675万 m3/a。燃气废气中SO2、NOx、PM10浓度分别为0.96mg/m3、128mg/m3、1.6mg/m3,废气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二级标准,其中PM10排放浓度满足《山东省固定源大气颗粒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1996-2011)表2中标准(30mg/m3)。
病房消毒用乙醇在使用过程中有少量挥发,属于无组织排放,经自然通风可使其对环境的影响大大降低,不会造成区域环境空气污染。
药房设有吸排油烟机,煎药废气处理后经排气筒高空排放。
地上停车位较为分散且场地宽阔,污染物排放不集中,局部污染物产生量较少。项目周围交通方便,汽车启动后可迅速离开,汽车尾气不会在项目区内出现高浓度聚集,有利于汽车尾气扩散。
污水处理站恶臭主要含有NH3、H2S等,拟对污水处理站设计为地埋式,对所有产臭部位加盖密封,污水处理站恶臭气体通过集气罩收集经活性炭吸附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且通过加强厂区绿化、污水处理站污泥及时清运等措施,污水处理站恶臭气体无组织排放浓度能够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3中标准要求,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2)地表水环境影响
本项目运营期间废水主要包括门诊废水、住院病房废水、工作人员包公生活废水、食堂废水等,废水产生量51142.8m3/a。经过二级强化+深化处理+消毒处理后,满足《山东省医疗废物污染控制标准(DB37/ 596—2006)》中表2中三级标准及《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CJ343-2010)表1中A等级标准要求,通过项目区市政污水管网排至潍坊市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经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中一级A标准后,排入白浪河。
(3)噪声环境影响
本项目产生的噪声经消声、隔音、减震等措施治理后,再通过距离的衰减,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1类标准。
(4)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危险废物和一般固体废物。其中,危险废物主要为医疗废物、污水处理站污泥;一般固体废物包括生活垃圾、餐厨垃圾、非医疗垃圾包装物及未被污染的输液瓶(袋)。危险废物委托优艺环保科技(潍坊)有限公司处理,一般固体废物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统一处理,不会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2、外环境对本项目的影响
外环境对本项目的影响主要来源于交通噪声。由于噪声随着距离的增加而急剧降低,因此,对本项目声环境产生影响的范围为项目边界外200米范围内。在该范围内主要是交通噪声噪声源主要为幸福街。

采取措施后,周边交通噪声对本项目的影响可以控制在可接受范围内。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拟建项目选址位于潍坊市奎文区鸢飞路以西、幸福街以北,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城市发展规划。该项目严格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实现了废水、废气、噪声和固体废物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工程建设从环保角度讲是可行的。
四、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
公众如需了解有关详细内容,可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索取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
建设单位:潍坊眼科医院
建设地点:潍坊市奎文区潍州路以东、幸福街以北
联系人: 陈晶   13563652506
评价单位:潍坊市环境科学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
地    址:潍坊市奎文区胜利东街4799号

五、征求意见的范围和注意事项
本次征求意见的范围主要是项目周围可能受工程排污影响的居委会居民、企事业单位、群众团体等的意见和建议。
注意事项:目前本项目正处于环境影响评价阶段,为使广大居民,尤其是项目厂址周围居民更好地了解本项目,特发布此信息,旨在了解您对项目厂址周围环境污染状况的认识程度及对该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请您认真如实回答调查问卷中的有关问题,并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提出意见的时间为自项目公示起10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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