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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电产业园一期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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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7-15 10:4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光电产业园一期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陕西卓成天弘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已基本完成光电产业园一期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根据国家《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内容、评价结论等进行第二次公告,以征求广大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公告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光电产业园一期项目
建设单位:歌尔股份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址:潍坊高新区梨园街以南、潍安路以西、樱前街以北
建设规模:项目占地面积为372541平方米,建筑面积为534355平方米,建设7座厂房,6座职工宿舍,变电站、餐厅等,项目建成后注塑模具15000套,试模模具1200套,注塑件550K/年,成品灯管650K/年,压铸路灯100K/年,球泡灯600K/年,Smarthome250万个,RCV2.9亿颗/年,SPK2千万颗/年,BOX3.1亿颗/年,振膜1377KK/年,音响50K/年的生产能力。
二、环境影响概述
本项目主要环境影响因素为废气、废水、固体废物和噪声等。
1、废气:本项目废气主要是餐厅油烟废气;1#厂房线割/传统加工、精加工过程中产生的废气,烘料过程中产生的废气,注塑废气;2#厂房产生的烘料废气、注塑废气、焊接废气;3#厂房产生的涂锡膏废气、点胶废气、回流焊废气、贴片废气、波峰焊废气;5#厂房产生的粘接、焊接、清洗产生的废气;6#厂房冲裁工序产生的废气;7#厂房粘接、焊接废气。
餐厅油烟废气沿专用的排烟通道,通道出口安装油烟净化装置,处理达标后外排。建设单位必须采取措施保证日常运行过程中油烟净化装置的去除效率在90%以上,并定期派人对净化装置进行清理。采取以上这些措施后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大的影响。
有组织排放:1#厂房线割/传统加工、精加工过程中会产生少量的焊接废气,主要成分为粉尘,经过滤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P2排放;1#厂房烘料过程中会产生少量的废气,主要成分为非甲烷总烃和粉尘,经过滤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P1排放;2#厂房烘料过程中会产生少量的废气,主要成分为非甲烷总烃和粉尘,经过滤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P3排放;2#厂房焊接工序会产生少量的废气,主要成分为粉尘,经过滤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P4排放;3#厂房LED灯等的生产过程回流焊时会产生少量的焊接废气,主要成分为锡及其化合物和非甲烷总烃,由1根15m高排气筒P5排放;3#厂房SMT生产过程波峰焊时会产生少量的焊接废气,主要成分为锡及其化合物和非甲烷总烃,由1根15m高排气筒P6排放;5#厂房清洗烘干工序会产生少量的乙酸乙酯废气,由1根15m高排气筒P7排放;6#厂房MSC生产过程冲裁工序会产生废气,废气主要成分为粉尘,经过滤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P8排放; 7#厂房生产过程中焊接工序会产生废气,焊接废气主要成分为锡及其化合物和非甲烷总烃,由1根15m高排气筒P9排放。以上有组织排放废气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最高允许排放浓度(锡及其化合物8.5mg/m3,非甲烷总烃120 mg/m3)的要求以及《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 37/ 2376—2013)表2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标准要求(粉尘≤10mg/m3)。
无组织排放:1#厂房注塑废气,2#厂房注塑废气,3#厂房点锡膏废气、点胶废气、贴片废气,5#厂房粘接、焊接废气,7#厂房粘接废气,污染物产生量很小,无组织排放。通过加强车间通风等措施,非甲烷总烃的排放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中非甲烷总烃周界外最高浓度点4.0mg/m3、锡及其化合物周界外最高浓度点0.3mg/m3、颗粒物周界外最高浓度点1.0mg/m3要求,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水:本项目建成后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餐饮废水和冲压成型废水。
餐饮废水产生量为6.96万m3/a,先经隔油池处理,生活污水产生量为23.2万m3/a,经隔油池处理后的餐饮废水和生活污水一起经化粪池稳定化、无害化处理后能够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A等级水质标准(CODCr≤500mg/L,NH3-N≤45mg/L)要求,经污水管网系统收集后进入高新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达标后排入浞河。
冲压成型废水产生量为0.12万m3/a,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能够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A等级水质标准(CODCr≤500mg/L,NH3-N≤45mg/L)要求,经污水管网系统收集后进入高新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达标后排入浞河。
3、本项目噪声源较少,本项目噪声源主要为各种生产设备,噪声值约为75~85dB(A)。通过一系列减震防噪声措施后,可以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不会对周围声环境产生大的影响大的影响。
4、固体废物
本项目固废主要为:员工生活垃圾、餐饮垃圾、废包装、废机油、废机油抹布、下脚料、污水处理站污水、废乙酸乙酯。
员工生活垃圾每天由环卫部门清运;餐饮垃圾交给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废包装和下脚料收集后外卖;废机油、污水处理站污水、废乙酸乙酯属于危废,交给有资质的单位统一处理,已签危废协议;废机油抹布属于危废,但可以混入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处理。因此采取以上措施后,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污染。
5、环境风险
环境风险评价遵照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5]152号文《关于防范环境风险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和(鲁环发[2009]80号)《关于构建全省环境安全防控体系的实施意见》,以《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169-2004)为指导,项目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项目施工和运营过程中的环境风险较小。
三、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经现场初步调查及环境影响分析,本报告书认为: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营运期产生的污染物排放达到国家标准;通过采取适当的措施,工程对环境空气、地下水环境和声环境的影响较小;环境风险影响可以控制在可接受的程度;项目建设具有较好的经济效益、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选址选择合理。拟建项目在落实好本报告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的条件下,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分析其建设是可行的。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主要是项目附近企事业单位的职工及附近的居民。主要事项包括您对该项目建设与否所持的态度和建议、对该项目环保方面有何种建议和要求以及对环保部门审批该项目有何建议和要求等。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可在公告发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以下方式向环评机构或建设单位提出您的宝贵意见。
建设单位:歌尔股份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张聪13070770255
评价单位:陕西卓成天弘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09133312926
公告发布单位:歌尔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发布时间:二O一七年七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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