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青州云门酒业(集团)有限公司 高纯度活性肽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国务院令第253号文《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规定和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要求,现将有关山东青州云门酒业(集团)有限公司高纯度活性肽项目信息公开如下: 1.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况 项目名称:高纯度活性肽项目 概要:山东青州云门酒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门酒业”)始建于1948 年8 月,原址位于青州市尧王山西路1888 号,占地24 万平方米,是专业从事白酒制造的民营企业。公司建有三个酿酒车间(粮酒一车间、二车间、三车间)和一个包装车间;主要生产经营云门陈酿酱香系列、云门春浓香系列、云门洞藏兼香系列、纯净水等产品,该公司利用现有厂区内厂房,建设活性肽生产项目,主要购置清洗机、破骨机等生产设备51 台套,项目建成投产后形成年产600 吨高纯度活性肽的生产能力。 2、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山东青州云门酒业(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建华 联系电话:15963638251 3、承担本项目环评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 评价单位:宁夏智诚安环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任工 联系方式:0951-4107721 4、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内容 分析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因素,调查项目所在地区的环境质量,预测评价建设项目对各项环境要素及保护目标的影响,收集公众意见和建议,提出减轻环境污染、保护生态环境的预防、控制和管理措施,给出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5、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次征求意见的范围主要是项目周围可能受工程排污影响的村镇居民、企事业单位、群众团体等的意见和建议。 注意事项:目前本项目正处于环境影响评价阶段,为使广大居民,尤其是项目厂址周围居民更好地了解本项目,特发布此信息,旨在了解您对项目厂址周围环境污染状况的认识程度及对该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欢迎有关公众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6、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形式 您可以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以及邮寄信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反映您的宝贵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和建议向本工程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应。 7、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发布日起10个工作日内有效。 山东青州云门酒业(集团)有限公司 2017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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