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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记者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获悉,今日起我市交警部门将对进入禁行区域的三轮车进行教育、督促,令车主自行停驶,进入严查严纠阶段后将对违反禁行规定的三轮车予以50至200元的罚款。
据了解,自今日起,我市中心城区道路实行限制三轮车通行,凡办理了通行证的人员,上路行驶时应当随身携带通行证备查。另外,机动、电动三轮车在市区行驶速度不得超过15公里/小时,机动三轮车在机动车道行驶、电动三轮车在非机动车道行驶。
市交警支队相关人士表示,对进入禁行区域的三轮车将采取宣传教育的方式,督促车主自行停驶。进入严查严纠阶段后,交警部门将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严查严纠各类违反禁行规定的行为,并对违反禁行规定的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第九十条及《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依法予以处罚,其中对违反禁行规定的机动三轮车给予200元处罚、非机动三轮车给予50元处罚。
另外,我市各级工商、质量技术监督等部门也将进一步加大对三轮车生产企业、销售部门的监管,对违规生产和销售三轮车的单位,在依法进行处罚的同时,责令其限期整改,直至取消其生产、销售资格。同时,各有关部门将进一步加大对非法生产、拼装、组装、改装、销售窝点的清理取缔力度,努力从源头上堵住非法三轮车蔓延的趋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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