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坊子区九龙街道卫生院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公示
1. 项目概况1.1 项目基本情况由潍坊市坊子区九龙街道卫生院建设的潍坊市坊子区九龙街道卫生院项目属于新建项目,位于山东省潍坊市坊子区九龙街道眉南路2686号。中心坐标为东经119°21'34.16",北纬36°40'3"。潍坊市坊子区九龙街道卫生院项目本项目总占地面积为4560m2,总建筑面积为4146m2,其中包括一座整体为3F局部为4F的综合楼建筑面积3966m2;一座车库建筑面积180m2。潍坊市坊子区九龙街道卫生院开设科室14个,分别为:急诊医学科、内科、外科、发热科、防疫科、接种室、儿科、妇科、牙科、狂犬治疗科、中医科、医学检验科、医学影像科。24小时开诊,以门诊和住院诊疗为主,床位数80张、手术床1张以及2张牙椅,平均一天就诊人数为70人,年门诊量为25550人次。本项目劳动定员共25人,其中:行政管理人员5人,医生18人,护士2人。医院实行全日制工作制度,年工作365天。 潍坊市坊子区九龙街道卫生院于2017年5月4日委托广西南宁新元环保技术有限公司对本项目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并于2018年7月编制完成了《潍坊市坊子区九龙街道卫生院潍坊市坊子区九龙街道卫生院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潍坊市坊子区环境保护局以坊环审表字[2018]F-182号文件对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了批复。本项目于2009年10月开工建设,2011年7月投产运营。 1.2 项目验收进行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本项目需进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并编制“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因此潍坊市坊子区九龙街道卫生院于2018年8月1日委托潍坊绿景环保咨询有限公司承担本项目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工。我单位接到委托后,通过对项目院区进行现场勘查和收集有关资料,并对院区工程概况和环保设施进行调查、分析后,于2018年9月1日编制了验收监测方案。山东华一检测有限公司于2018年9月11日至12日对本项目废水、废气、噪声等进行了验收监测,根据监测结果好检查结果,我单位编制完成了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 2 验收监测结论及建议2.1 环保设施调试效果2.1.1 废水根据《潍坊市坊子区九龙街道卫生院潍坊市坊子区九龙街道卫生院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山东华一检测有限公司于2018.09.11-2018.09.12,对项目污水处理站的废水(pH值、CODcr、BOD5、SS、氨氮、粪大肠菌群、余氯)的浓度进行了监测。由监测结果可知: 验收监测期间,医院院区总污水排放口废水中pH值(无量纲)范围为7.03~7.16;其他各类污染物日均值最大值为:CODcr:90.5 mg/L、BOD5:26mg/L、悬浮物40mg/L、氨氮14.8mg/L、类大肠菌群39 MPN/100mL、余氯0.14mg/L。均满足《医疗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596-2006)表2基本控制项目的三级标准(pH值:6~9、CODcr<120mg/L 、BOD5<30mg/L、悬浮物<60mg/L、氨氮<25(30)mg/L、余氯<8mg/L、粪大肠菌群<500MPN/100mL)。 2.1.2 废气根据《潍坊市坊子区九龙街道卫生院潍坊市坊子区九龙街道卫生院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山东华一检测有限公司于2018.08.19-2018.08.20,对项目污水处理站无组织排放的废气(硫化氢、氨、臭气)的浓度进行了监测。由监测结果可知: 验收监测期间,污水处理站边界无组织排放废气硫化氢最大浓度为0.008 mg/m3,小于其标准限值0.03mg/m3;氨最大浓度为0.16 mg/m3,小于其标准限值1.0 mg/m3;臭气浓度<10(无量纲),小于其标准限值10(无量纲)。 有组织排放废气中臭气浓度最大值为1318(无量纲),小于其标准限值(无量纲)。 综上所述,无组织排放废气中硫化氢、氨、臭气浓度均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的标准限值(硫化氢0.03<mg/m3、氨<1.0mg/m3、臭气浓度<10)。有组织排放废气中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的要求(<2000)。
2.1.3 噪声根据《潍坊市坊子区九龙街道卫生院潍坊市坊子区九龙街道卫生院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山东华一检测有限公司于2018.08.19-2018.08.20,对项目厂界噪声进行了监测。由监测结果可知: 验收监测期间,医院昼间噪声测定值最大值为55.6dB(A),小于其标准限值(昼间60dB(A));夜间噪声测定值最大值为46.8dB(A),小于其标准限值(夜间50dB(A))。医院昼夜噪声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昼间<60dB(A)、夜间<50dB(A))。 2.1.4 固体废物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是职工办公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医疗废物、中药煎药药渣、废活性炭、废药品包装材料(指药品外包装盒、包装袋等)、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污泥以及栅渣。 本项目生活垃圾、中药煎药药渣、中药煎药房活性炭装置定期更换的废活性炭、污水处理站活性炭吸附装置定期更换的废活性炭经收集后全部由环卫部门统一外运、集中处理,不堆积;废药品包装材料(指无毒无污染的药品外包装盒、包装袋等)经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一次性塑料输液瓶(袋)由潍坊医瑞康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回收处置;其他医疗废物、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污泥及栅渣由优艺环保科技(潍坊)有限公司进行处理。 2.1.5 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达标情况本项目无需进行大气污染物总量核算。 本项目未单独下达废水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废水污染物总量纳入九龙街道污水处理厂总量指标内。 验收监测期间,废水中CODcr浓度90.5 mg/L、氨氮浓度14.8mg/L,本项目废水排放量为1576.8m3/a。故本项目废水污染物纳管量核算如下: COD纳管量为0.142t/a;氨氮纳管量为0.023t/a。 2.2 建议1、 加强日常的环保管理与监督,确保废气、噪声稳定达标排放; 2、 危险废物产生后,其转运应严格执行“三联单制度”; 3、 尽快针对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院组织培训和演练,降低环境风险; 对院区进行绿环,降低无组织废气和噪声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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