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1.1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年产2000吨标准件项目。 建设单位:潍坊强一机械配件厂。 建设地点:潍坊市高新区新钢街道高铁官庄社区穆响路与高二路交叉口南100米。 建设性质:新建。 占地面积:1000m2;建筑面积:1000m2。 项目投资: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万元。 1.2产业政策符合性 该项目不属于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第9号令《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中的“鼓励类、限制类、淘汰类”范畴,属于“允许类”,因此,该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要求。 1.3污染治理与达标排放 (1)废水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无废水产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 本项目产生生活污水产生量84m3/a,生活污水中主要污染物为COD、NH3-N等,经化粪池处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故本项目对周围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本项目厂区和车间地面均采取硬化防渗措施,尤其在化粪池所在位置采取了严格的防渗措施,项目运行不会对区内地下水环境造成明显负面影响。 (2)废气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拉丝工序投料时产生的粉尘。经车间通风设施处理后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相关限值要求,对周围环境产生的影响很小。 (3)噪声 本项目噪声设备主要为冷墩机、拉丝机、冲床、滚丝机、车床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其声源值在60-85dB(A)之间。经过机器的合理布局和隔声降噪等处理后,经预测四周厂界噪声值均可以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的限值要求。 (4)固体废物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金属废料、废机油以及生活垃圾。 1)金属废料 项目金属废料产量为5t/a,属于一般废料,统一做对外销售处理。 2)废机油 废机油产生量约为0.05t/a,按照危废处理,应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3)生活垃圾 生活垃圾产生量按照0.5kg/人.d计算,则生活垃圾产生量为1.05t/a,由环卫工人统一收集外运填埋。 1.4环境影响评价总体结论: 综上所述,潍坊强一机械配件厂年产2000吨标准件项目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符合地方总体规划要求,选址合理。只要在建设营运过程中严格执行“三同时”的要求,全面认真执行本评价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的前提下,本项目的建设对周围环境的不利影响较小,该项目的实施是可行的。 2.建议: (1)建议加强对生产过程的监管以及对生产设备的保养维护,减少因为人为操作及设备非正常运转等原因造成的原材料浪费。 (2)重视和加强对企业内部环境保护工作的领导,把各项规章制度和环保考核定量指标落到实处。 (3)建立完善合理的环保管理制度,同时要加强监督管理; (4)加大绿化工程实施力度,保证各项配套环保设施的完善; (5)在企业内大力加强环保宣传,提高员工的环境保护意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