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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姓话题] 潍坊高新区公告:取缔第八批“小散乱污”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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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9-6 14:2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注意啦!注意啦!依法取缔第八批“小散乱污”企业的公告出炉了!这6家企业限期于2019年9月10日前自行“拆除设备、清除原料”!
微信图片_20190906140035.png
  为改善区域环境质量,保障群众身体健康,根据国家、省市统一部署,依据国务院《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相关要求,经省级专业机构核查,报管委会研究决定,现将潍坊高新区依法取缔“小散乱污”企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小散乱污”企业范围

“小散乱污”企业是指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当地产业布局规划,土地、环保、工商、质监等手续不全,违法违规生产经营,污染排放严重的小制造、小加工、小作坊等;虽有行政许可手续,但超范围违规生产经营,污染防治设施不完善,污染物排放不达标,污染环境严重,违法违规经营的企业。具体包括:有色熔炼加工、橡胶生产、制革、化工、陶瓷烧制、铸造、丝网加工、轧钢、耐火材料、碳素生产、石灰窑、砖瓦窑、废塑料加工、小汽修、露天喷漆,以及涉及涂料、油墨、胶粘剂、有机溶剂等使用的印刷、家具等小型制造加工企业,以及使用燃煤小锅炉的小洗浴、小服装加工企业。


取缔方式

2019年第八批“小散乱污”企业限期于2019年9月10日前自行“拆除设备、清除原料”; 凡超过期限或拒不纠正的,自2019年9月11日起,潍坊高新区环委会将组织环保、公安、安监、市场监管、城管执法等有关职能部门采取“断水断电、拆除设备、清除原料、恢复原貌”等措施坚决予以取缔;对干涉或阻挠执法的坚决依法予以打击;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的“小散乱污”企业业主和相关责任人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欢迎广大群众积极监督举报“小散乱污”违法生产行为。对经核实的举报信息,将严格按照国家环保法律法规规定,从严从快查处,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


举报电话: 0536—8786887

举报邮箱:wfgxqhbj@163.com

特此公告。

附:2019年第八批“小散乱污”企业名单


2019年9月4日

微信图片_20190906140039.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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