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推进中心城区供热直供到户工作,进一步提高供热服务质量,确保居民温暖过冬,根据《山东省供热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潍坊市实际,就中心城区供热直供到户工作制定了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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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务目标将中心城区非供热企业管理的居民小区(以下简称“非直供小区”)换热站和小区内供热设施转交给供热企业统一管理,进行改造提升,实现供热企业直供到户。
其中高新开发区、经济开发区于2019年采暖季前完成移交改造;奎文区、潍城区、坊子区、寒亭区2020年采暖季前完成移交改造。
基本原则
政府推动,属地负责。按照市政府统一部署,各区(含相关开发区管委会,下同)分别成立工作专班,组织辖区内各部门、街道、供热企业和有关责任单位做好辖区内的直供到户工作,明确责任,限期完成。
一区一策,分步实施。各区根据各自实际和既有工作思路,结合本案要求,制定具体工作措施和实际计划,多渠道筹集改造资金,有序推进非直供小区移交改造工作。
应转尽转,不添增量。凡是涉及居民采暖的换热站,应统一转交给供热企业管理。新上网小区全部由供热企业直供到户,杜绝出现新的非直供小区。
方法步骤
任务确认。各区政府前期排查上报的非直供小区为各区的移交任务清单,各区政府据此做好辖区内移交计划的确认,下达工作。
组织移交。各区政府制定非直供小区供热设施移交改造方案,筹集改造资金,组织供热企业和有关单位办理移交手续,进行小区供热设施改造,由供热企业负责小区内供热设施运行管理、维护,实现直供到户。
财政补助。区政府按照不低于移交小区供热设施改造投资40%的标准,给予供热企业补助。市级在各区完成非直供小区移交并兑现补助后,按照移交小区供热设施改造投资20%的标准,给予区政府奖励。
能供热直供到户真的太棒了!希望小伙伴们冬天都能“温暖如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