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我市2020年立法工作计划的编制工作,确保立法项目更好地反映民意、集中民智,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和市司法局即日起向社会公开征集2020年立法计划建议项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市各级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基层自治组织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公民个人均可以提出立法建议项目。
二、立法建议项目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赋予设区的市立法权限,围绕“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三个方面提出。
三、立法建议项目应当立足于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力求解决我市社会热点难点问题,推动全市中心工作,具有地方特色和实际可操作性。
四、立法建议项目应当以立法建议书的形式提出。内容应当包括立法项目的名称、立法的必要性和可行性、立法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法规规章的主要内容,有条件的可以提供法规规章草案建议文本及其他有关资料。
五、立法建议项目可以通过信件、传真或者电子邮件等方式递送,并请注明建议人姓名(单位名称)以及联系方式。
六、征集立法建议项目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10月15日。
联系人:杨小龙(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 袁庆辉(市司法局) 联系电话(传真):8097780 8091521 电子邮箱:rdfgw@wf.shandong.cn wfssfjlfk@wf.shandong.cn
特此公告。
附件:立法建议书
潍坊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 潍坊市司法局 2019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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