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9月16日从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山东省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主题系列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我省将通过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扶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抑制幼儿园过高收费等三个方面解决“入公办园难、入民办园贵”等社会痛点、难点问题。
科学规划,全面实施幼儿园建设工程充分发挥公办园保基本、兜底线、引领方向、平抑收费的主渠道作用。科学规划幼儿园布局,科学制定学前教育发展规划和幼儿园总体布局规划。
实施幼儿园建设工程。在城镇,完善政策卡口,确保新建城镇居住区配套幼儿园与居住区同步规划设计、同步供应土地、同步建设施工、同步竣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并优先办成公办幼儿园。在农村,加大乡镇中心幼儿园建设,要求每个乡镇至少建设一所乡镇公办中心幼儿园,农村中小学闲置校舍优先改建或附设幼儿园。
我省开展了城镇居住区配套幼儿园专项整治。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要求,指导各地按照一园一案原则精准施策,稳步推进整治工作。全省共有1723个幼儿园需要整治,目前整治完成499所。
据统计,全省公办幼儿园覆盖率达到55.20%,比国家平均数高12个百分点。
制定措施,吸引民办园提供普惠性服务我省通过实施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扶持计划,制定措施吸引更多民办幼儿园提供普惠性服务,让民办幼儿园把收费降下来。制定出台不低于710元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生均补助标准,要求在2020年以前全部落实到位,对办学质量高、社会效益好、招收残疾儿童多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可以适当提高补助标准。
各市制定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办法,以县(市、区)为单位逐年认定一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同时,各级按照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类别、办园条件、保教质量等,通过生均财政补贴、购买服务、综合奖补、减免租金、派驻公办教师、培训教师、教研指导等方式,支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
目前,全省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到77%,比国家平均数高4个百分点。
收费标准“动态化” 加强对幼儿园监管
指导各市、县(市、区)建立结构合理、管理科学的收费管理体制和成本分担机制,要求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经济发展状况、办园成本、幼儿园类别和群众承受能力等,动态调整幼儿园收费标准。同时,与价格部门联合加强对幼儿园收费行为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价格违法行为,抑制过高收费。同时省教育厅等部门出台山东省幼儿园办园条件标准、幼儿园分类认定标准和评估细则,对幼儿园实行分类认定、分类收费,优质优价。
下一步,山东在继续扩增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的同时,抓好幼儿园规范管理和保教质量的提升,让老百姓子女不仅有园上,还要上好园、上得起,努力满足人民群众对幼有所育的美好期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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