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2月5日,我市新增5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截至5日24时,我市共确诊21例。
刘某某,男,47 岁,济南市人,非医务人员,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张某芳,公安已通报)密切接触者。2月2日,追踪到后收住定点医院隔离病房。2月4日,经核酸检测,结果阳性。2月5日,经专家会诊,确认为确诊病例。
韩某某,女,62 岁,高新开发区人,非医务人员,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张某芳,公安已通报)密切接触者。2月2日,因发热7天到定点医院就诊,CT检查示双肺炎症,收住隔离病房。2月4日,经核酸检测,结果阳性。2月5日,经专家会诊,确认为确诊病例。
戴某某,男,48岁,奎文区人,非医务人员,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张某芳,公安已通报)密切接触者。曾于1月21日与张某芳接触,同车20余分钟。1月25日开始发热,后缓解。2月4日,追踪到后收住定点医院隔离病房,经核酸检测,结果阳性。2月5日,经专家会诊,确认为确诊病例。
马某某,女,23岁,昌邑市人,非医务人员,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张某芳,公安已通报)密切接触者。2月4日,追踪到后收住定点医院。2月5日,经核酸检测,结果阳性。经专家会诊,确认为确诊病例。
高某某,男,52岁,诸城市人,系诸城市首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高某某的兄弟。1月29日,因发热收住定点医院。2月5日,经核酸检测,结果阳性。经专家会诊,确认为确诊病例。
现已追踪到上述5名患者的密切接触者69人,正在接受医学观察,均无发热等症状。对在乘坐交通工具辗转途中的域外密切接触者,已通过各级疫情处置工作指挥部通报有关方面进行协查,采取相应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