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项目概况1.1项目基本情况 由高密市卫生学校建设的高密市口腔医院项目属于新建项目,位于山东省潍坊市高密市凤凰大街2616号,使用卫校临街楼1-3层,项目东临住宅、西临高密中医院西院、南侧为居民区、北侧为凤凰大街。本项目为二级专科口腔医院,设置内科、外科、口腔科(牙体牙髓病专业、牙周病专业、儿童口腔专业、口腔颌面外科专业、口腔修复专业、口腔正畸专业、口腔种植专业、口腔麻醉专业)、医学影像科、检验科等科室,设门诊牙椅20张,病床15张(主要为门诊住院病人设置),日门诊量160人次。主要设备包括牙齿综合治疗机、口腔全景X光机,单牙片机,心电图机、呼吸机、检验设备、抢救床等。本项目劳动定员共31人,其中:口腔副主任医师1人,五官科副主任医师1人,口腔主治医师7人,外科主治医师1人,口腔科医师6人,护士13人,技师2名。医院实行全日制工作制度,年工作365天。 高密市口腔医院于2015年1月委托潍坊市环境科学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对本项目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并于2015年1月编制完成了《高密市卫生学校高密市口腔医院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2015年1月30日,高密市环境保护局以高环审[2015]9号文件对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了批复。 本项目于2015年3月开工建设,2015年12月投产运营。 1.2项目验收进行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本项目需进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并编制“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因此高密市口腔医院于2019年12月10日委托潍坊绿景环保咨询有限公司承担本项目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工作。我单位接到委托后,通过对项目院区进行现场勘查和收集有关资料,并对院区工程概况和环保设施进行调查、分析后,于2019年12月15日编制了验收监测方案。潍坊绿景环保咨询有限公司于2019年12月16日至17日对本项目废水、废气、噪声等进行了验收监测。 2020年1月4日,由高密市口腔医院组织会议,对该单位“高密市口腔医院项目”进行了竣工环境保护现场验收。参加会议的有验收监测单位—山东华一检测有限公司、验收报告编制单位—潍坊绿景环保咨询有限公司等单位的代表,并邀请了2名专家。验收组听取了建设单位关于项目环保执行情况的介绍和报告编制单位关于验收报告主要内容的汇报,现场检查了项目及环保设施的建设及运行情况,审阅并核实了有关资料。根据专家评审意见,我们认真修改、完善了该验收监测报告,最终编制完成了该项目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 4 验收监测结论及建议4.1环保设施调试效果4.1.1 废水根据《高密市口腔医院高密市口腔医院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青岛公卫方圆检测有限公司于2019.8.24,对项目污水处理站的废水(pH值、CODcr、BOD5、SS、氨氮、粪大肠菌群)的浓度进行了监测。由监测结果可知: 验收监测期间,医院院区总污水排放口废水中pH值(无量纲)为7.96;其他各类污染物日均值最大值为:CODcr:98 mg/L、BOD5:18.9mg/L、悬浮物26mg/L、氨氮1.12mg/L、类大肠菌群未检出。均满足《医疗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596-2006)表2基本控制项目的三级标准(pH值:6~9、CODcr<120mg/L 、BOD5<30mg/L、悬浮物<60mg/L、氨氮<25(30)mg/L 、余氯<8mg/L、粪大肠菌群<500MPN/100mL)。 综上,废水满足《医疗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596-2006)表2基本控制项目的三级标准要求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中A等级标准限值要求。 4.1.2 废气根据《高密市口腔医院高密市口腔医院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山东华一检测有限公司于2019.12.16-2019.12.17,对项目污水处理站无组织排放的废气(硫化氢、氨、臭气)的浓度进行了监测。由监测结果可知: 验收监测期间,污水处理站边界无组织排放废气硫化氢最大浓度为0.018 mg/m3,小于其标准限值0.03mg/m3;氨最大浓度为0.16 mg/m3,小于其标准限值1.0 mg/m3;臭气浓度<10(无量纲),小于其标准限值10(无量纲)。 综上所述,无组织排放废气硫化氢、氨、污水处理站中臭气浓度均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的标准限值(硫化氢0.03<mg/m3、氨<1.0mg/m3、臭气浓度<10)。 4.1.3 噪声根据《高密市口腔医院高密市口腔医院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山东华一检测有限公司于2019.12.16-2019.12.17,对项目厂界噪声进行了监测。由监测结果可知: 验收监测期间,医院昼间噪声测定值最大值为54.3dB(A),小于其标准限值(昼间60dB(A));夜间噪声测定值最大值为45.6dB(A),小于其标准限值(夜间50dB(A))。医院昼夜噪声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昼间<60dB(A)、夜间<50dB(A))。 4.1.4 固体废物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是职工办公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医疗废物、废药品包装材料(指药品外包装盒、包装袋等)。 1、生活垃圾:本项目劳动定员31人,按每人每天产生0.5kg生活垃圾,每年工作365天进行计算,本项目生活垃圾产生量为5.7t/a,统一由环卫部门按时清运。 2、废药品包装材料:主要是指药品外包装盒、包装袋,无污染有毒性,年产生量约为0.2t/a,该部分固废经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 3、医疗废弃物产生量5.5t/a,委托优艺环保科技(潍坊)有限公司进行处理。 医疗废弃物实施分类收集和包装处置;及时收集本单位产生的医疗废物,并按照类别分置于防渗漏、防锐器穿透的专用包装物或者密闭的容器内。医疗废物专用包装物、容器,应当有明显的警示标识和警示说明。 项目每个科室均设置有带盖的医疗垃圾桶,每天由专人送往医疗垃圾暂存库房存在在医疗垃圾周转桶内,项目设置1处20m2医疗垃圾暂存库房,位于院区东侧。 4.1.5 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达标情况本项目无需进行大气污染物总量核算。 本项目未单独下达废水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废水污染物总量纳入高密市第三污水处理厂总量指标内。 验收监测期间,废水中CODcr浓度98mg/L、氨氮浓度1.12mg/L,本项目废水排放量为829.3m3/a。故本项目废水污染物纳管量核算如下: COD纳管量为0.081t/a;氨氮纳管量为0.00093t/a。 4.1.6 公众参与本次验收共发放调查问卷50份,回收有效问卷50份,96%的被调查人员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表示满意,4%的被调查者表示基本满意。 4.2建议1、 加强日常的环保管理与监督,确保废气、噪声稳定达标排放; 2、 危险废物产生后,其转运应严格执行“三联单制度”; 3、 尽快针对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院组织培训和演练,降低环境风险; 对院区进行绿环,降低无组织废气和噪声的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