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婚姻法》对于离婚形式作了两种规定,一种自愿离婚,一种诉讼离婚,针对我们备考来说,需重点把握诉讼离婚,接下来我们重点介绍一下这一离婚形式。 所谓诉讼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对离婚、离婚后子女抚养或财产分割等问题不能达成协议,由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依诉讼程序审理后,调解或判决解除婚姻关系的法律制度。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经当事人申请,可以不公开审理。 1.准予离婚的情形 我国《婚姻法》第32条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己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以上是婚姻法关于如何确定感情确已破裂作出的相关规定。如,甲以没有感情基础为由向法院起诉离婚,法院不予支持。 2.诉讼离婚的限制性规定 对军婚的特殊保护: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对女方的特殊保护: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3.离婚的经济补偿和离婚的过错赔偿 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1)重婚的;(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3)实施家庭暴力的(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如甲经常家暴妻子乙,乙愤然与隔壁老王同居,如果导致离婚,此时不存在损害赔偿的问题。再如,甲与妻子乙发生争执,甲一记耳光导致妻子乙右耳失聪。妻子乙起诉甲赔偿医药费1000元,精神损害赔偿费2000元,但未提出离婚请求,此时法院不予受理。 点进来看完的你是不是有想法?离婚一事与结婚均不为一桩小事,需理性对待!少时的夫妻老来的伴,望在座各位且行且珍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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