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9日,我市启动了2020年“健康生活惠民消费促进月”活动,从4月30日至6月7日,分三轮向全市居民发放总计1250万的惠民消费券,期间还“邂逅”了五一小长假,扎扎实实掀起了一轮“抢券买买买”的消费热潮。
眼瞅着5月底了,首期惠民消费券发放也接近尾声,大家是不是有点意犹未尽呢?
别担心,因为,第二期惠民消费券又要来了!!!!
并且这次消费券活动力度更大!发放范围更广!!使用门槛更低且整体抵扣比例更高!!!
◆中心城区总发放额度达到1500万元;◆在中心城区发放的基础上,各县市将同步开展;◆餐饮券满足面值两倍以上就可核销,购物券满足面值四倍以上即可核销。
怎么领?怎么花?详情请往下看:
一、领取途径
消费券投放期间,用户可在支付宝APP首页氛围图、腰封图或搜索“潍坊”“潍坊消费券”等**进入专题会场领取。消费券在投放日限时限额发放,每人每次(批)可领取同类消费券限一张,领完为止。
二、领取时间
从5月29日开始,连续五周每周五(中午12:00发餐饮券、中午12:30发购物券)投放一次。
三、消费券配置
消费券分为餐饮和购物两类。餐饮券包括满40减20元券、满60减30元券、满80减40元券;购物券包括满40减10元券、满80减20元券、满120减30元券。消费券有效期为10天。
四、使用规则
1.消费券领取成功后,通过阿里巴巴支付宝核销使用。其中,餐饮类消费券线上线下均可使用,购物类消费券限线下到店使用。2.每笔消费限用一张消费券。3.消费券在使用时,可与商家优惠叠加使用。4.上轮消费券领取后未使用的,取消紧邻下一轮领取资格(隔轮可再次领取)。5.消费券不可提现,不可转赠、转让他人,不可为他人付款,不可售卖。6.在有效期内使用消费券的订单发生全额退款时,消费券可再次使用,退款后的消费券有效期不变。如超出有效期或有效期内订单部分退款,消费券无法再次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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