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四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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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2015万元存款在农信社莫名其妙地消失了。”坐在中国青年报记者对面,在山东泰安做钢材生意的孙建军先生无奈地说,“事情发生快一年了,直到现在仍然没能给我一个说法。”
据孙先生介绍,2008年8月5日,他发现自己在泰安市宁阳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风华信用社的账户3天被转走了2350万元,分别是:2008年7月30日,转取1000万元;2008年7月31日,分4次分别转取200万元、300万、50万、50万元;2008年8月4日,分两次转取350万元和400万元。而这一切都是在孙先生不在场并且没有授权的情况下发生的。后经孙先生交涉,风华信用社仅归还了335万元,但是其余存款2015万元至今拒不支付。
多次催要未果后,孙建军于2008年9月16日向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了民事诉讼。没想到的是,此案审理出现了当事人意想不到的变化。
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08年9月17日依法受理了此案,根据孙先生申请冻结了风华信用社在泰安市岱岳区农村信用合作社的存款1749万元。并定于2008年10月30日上午8:50开庭审理此案。但是,10月30日当天,泰安中院将双方当事人召集到庭后告知案件暂不进行审理。2008年11月17日,泰安中院在没有依法释明具体事实理由的情况下,仅以“因本案出现需要中止诉讼的情形”为由裁定中止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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