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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网友反映东方天韵违规操作不按合同约定执行问题,同时爆料该小区为了快速卖房,明示为购房者垫付首付款、窗户尺寸缩水严重、砌体墙有无植筋等系列问题。对此,潍坊市奎文区相关部门进行了调查处理。
奎文区国东方天韵开发商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现下列问题:
1、擅自变更,合同约定总层数12层,地下1层,实际总层数13层,地下2层;
2、合同中户型图与宣传的不一致;
3、开发商为了快速卖房,明示为本人垫付首付款;
4、窗户尺寸缩水严重,北侧露台外窗缩水20cm以上,厨房及南向卧室缩水15cm;
5、开发商的样板间的入户门与现场不一致,误导消费者;
6、最近现场查看发现砌体墙有无植筋的情况;上述问题非本人原因造成,《商品房买卖合同》中也明确约定因开发商的变更,购房者有权要求退房,本人按照规定正常还款,为防止因开发商变更的原因可能导致的违规操作等一些列问题的发生,现决定不再信任开发商,望领导要求开发商按照合同约定执行,将本人首付、缴纳的维修基金、银行还款及利息退还于本人,同时将与开发商签订的《借款协议》等违规合同作废。
经了解,东方天韵由潍坊国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其为山东恒天阳光置业投资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恒天阳光曾开发阳光·秀苑、阳光·美苑、阳光·静苑、江山帝景和阳光·海棠湾等项目。
官方回复
针对网友反映的问题,潍坊市奎文区进行了调查处理:
经调查,该业主于2020年12月31日与东方天韵开发企业签订《东方天韵房屋定购协议书》,于2021年1月25日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采取贷款方式购买东方天韵小区房屋一套。
关于变更楼层数问题。经调查,因该栋楼的负二层是人防区,不动产在落宗时,人防层不能算做主楼部分,所以只体现地下一层。
关于合同中户型图与宣传的不一致的问题。经调查,房屋销售时,按现户型进行销售,但按揭贷款银行资料是按原户型的户型图提供的。户型仅在主卫和北卧室的门洞处做了调整,未改变结构,剪力墙也未调整。房屋现尚未交付,开发公司将会根据客户意见,按原户型交付。
关于开发商垫付首付款问题。经调查,部分首付款为客户自行与其他公司签订的借款合同,并非开发公司垫付。
关于窗户尺寸问题。经调查,因该房屋外墙为干挂石材区域,导致与其他楼层尺寸存在差异,但窗户露台、外窗等尺寸与图纸相符,该项目严格按照图审图纸施工。
关于样板间入户门与现场不一致问题。经调查,建造样板间时用的是简约临时子母门,样板间有相关公示,交付时采用高端双开子母精品门。
关于砌体墙有无植筋的情况问题。经调查,切体墙严格按照图纸施工符合规范要求。
就该业主反映的问题,经区住建局协商开发公司已同意其提出退房申请,关于银行利息问题,开发公司表示待商讨后给予答复并配合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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