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荀子·王制》有云,“大节是也,小节是也,上君也;大节是也,小节一出焉,一入焉,中君也;大节非也,小节虽是也,吾无观其馀矣”。小节,可以解释为琐细微末的操守,也可以解释为细小的非原则的事。小节,很容易被忽略、被轻视,但越是一些小事小节,越有可能成为事情成功失败的关键点。 对于党员干部来说,“小节”也尤为重要。纵观近年来很多“落马”人员的经历,不管是“大老虎”还是“小苍蝇”,很多人就是因为在所谓的“小节”“小事”上不注意、不检点,在“甜言蜜语”中迷失了自我,在“觥筹交错”中放松了警惕,在“小恩小惠”中丢掉了原则,导致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发生扭曲,最终腐化变质,坠入了违法犯罪的深渊。 小节是一台“显微镜”。小节是人内在修养的外显,往往能真实深刻地体现出一个人的思想理念和作风修养。小事小节不守,就很难在大事大节面前站得稳、靠得住。党员干部要始终保持“吾日三省吾身”的自觉,经常从细微之处查找不足,检视内心深处是否蒙尘,主动弥补思想认识上的不足,清除行动作为上的弊病,扎扎实实地加强党性修养,坚定理想信念,提升道德境界,做到心无尘染、问心无愧。 小节是一把“公平尺”。世间万物都是由小到大发展变化而来的,都有一个由量的积累到质的变化的过程。党员干部一定要在可为不可为、可拿不可拿、可去不可去上“拎得清”,一包烟、一瓶酒、一顿饭,看似“小”,但再小也是“定时炸弹”。要坚决破除“小节无害”的错误思想,从拒绝“小意思”之类的小事、小节抓起和做起,不该拿的坚决不拿,不该做的坚决不做,不该去的坚决不去,多积尺寸之功,厚立从政之德,炼就百毒不侵之身。 小节是一根“正风鞭”。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是加强党员干部教育监督管理的重要要求。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是对犯错的党员干部最大的爱护和保护。对于党员干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早教育、多提醒、常谈话,及时咬耳扯袖,帮助红脸出汗,做到警钟长鸣,让走偏的党员干部及时回正,让犯错的干部真心悔过,防止小隐患变成大问题,“一失足成千古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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